关于须村聪子杀夫一事的犯罪经过,大致如上所述。
她是主动投案的。警视厅搜查一课根据她的供述做了详细调查后,确认一切如她所言。须村要吉的死因是遭到橡木门闩重击,导致后脑头盖骨断裂。
此案一经报道,世人就一边倒地同情须村聪子,寄到警视厅的慰问信和陌生人送的礼物如雪片般纷至沓来。当然,其中大部分是女性。
评论家中,对此案最感兴趣、发言最多的,是知名女性评论家高森泷子。事件刚一上报,她就公开发表过意见,之后又在多家杂志,尤其是以家庭妇女为目标群体的杂志上撰写文章。将内容加以汇总,重点大致如下:
有哪件案子比此案更能揭示日本家庭中的丈夫有多么蛮横粗暴吗?自己毫无谋生能力竟然还不顾家庭,把钱拿去喝酒,在外面养情妇。对这个男人而言,妻子的不幸和小孩的前途,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用的钱还是妻子含辛茹苦赚来的生活费。
中年男人,往往会厌倦结发妻子,对其他女人产生兴趣,这是不可原谅的背德行为。丈夫在日本家庭制度中的特殊地位,促成了这种自私的自我意识。社会上似乎仍有一部分人,对这种恶习抱有宽容态度。这种观念非打破不可。
尤其本案,实在太过分了!从情妇那里喝得烂醉归来,不仅对独立支撑家计的妻子动粗,居然连亲生孩子都不放过,这种丈夫简直毫无人性。
须村聪子对丈夫容忍到这种地步,同样也是受到传统社会对贤妻良母的错误定义的影响。她虽受过高等教育,具有相当的教养,却还是不能摆脱这种束缚。不过她终究还是克服了这点,对丈夫,她终于燃起身为女性的强烈怒火。自己受到虐待,又看到爱子在眼前挨揍,她会被不安与恐惧激得失控,也情有可原。
我认为,在精神层面上,这种行为毫无疑问属于正当防护,任何人都能理解她当时的心理状态与立场。法院应对她作出最轻微的判决。至于我个人,甚至主张她根本无罪。
高森泷子因为这件事而在社会上声名鹊起。她动员其他女性评论家联名写信给审判长,为须村聪子请愿减刑。事实上,她甚至还自愿当起了特别辩护人。她那穿着和服的臃肿身影,和被告垂首不语的模样,一起被刊登在了报纸上。世人仿佛受到煽动,请愿书从全国各地纷纷寄至法院。
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拘役三年,缓刑两年执行”。须村聪子在一审时就认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