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一个从早上9点一直忙碌工作到下午5点的人,我也未能意识到从早上9点一直工作到下午5点并不是我的目标。我曾经就是那个“为了工作而工作”的典型例子。
——蒂莫西?费里斯《每周工作4小时》
那是我怀着第二个孩子上班的时候的事情了。那阵子,我几乎每天都在嘴上挂着“岁月不饶人”这句话,来感叹不如当年怀第一个孩子时轻松。当时比起怀老大的时候,要长得胖一些,每天早晨起来,就觉得身子沉得像有千斤万斤一般。但是,那时候我在进行一个重要的项目,每天不得不加班到晚上。
每天早晨,我都是艰难地睁开双眼,然后勉强洗漱、化妆,再穿上那件我已经厌倦不已的孕妇服,出门去上班。然后,一个星期都泡在会议室。每天等我开完会回到座位上,就差不多是下班时间了。但是却看见堆得满满的邮箱在等着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需要审批的事项,为什么有开不完的会议……
因为当时项目的难关比想象中多得多,所以,所在的部门渐渐增加了人手。但是因为人多起来,他们各自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进行,于是各种协助申请也随之而来。所以,那期间为了解开各种利益交结的线团,计算利益得失,也是费尽了苦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