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在午餐或培训中看到他,”理查德·艾普森(Richard Epstein)说,2001年他曾担任临时院长,当时奥巴马还在那里工作。“在他身上我看不到求知欲或聪明才智。他让人提不起讲话的兴致。但你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谣传奥巴马入职的时候获得了终身教职,但从未有人向法学院求证。一个从没写过学术论文的人怎能获得终身教职呢?”
“当时,”艾普森继续说,“奥巴马认为自己是个了不起的知识分子,而他显然不是。他的课很受欢迎,他也是个有魅力的老师,但他缺乏真正的学术兴趣。法学院教师在方庭俱乐部有张十人圆桌,我们会在那里吃午饭,并进行激烈的智力交锋。我们有不谈体育和政治,只讨论一个话题的规定。大家都要互相抨击,你就等着被拍砖吧。”
“但巴拉克·奥巴马从不出席这些午餐会。我确信他有意疏远其他同事是因为不想冒智力上的风险。作为一个政治家,他有很多事要做。”
有趣的是,道格拉斯·贝尔德--奥巴马的录用者--对奥巴马的看法与理查德·艾普森不尽相同。
“和理查德一样,我也希望奥巴马能更合群一些,”贝尔德说。“但他不是这种人。他的时间都花在教学、律所和写作上了。他是个出色的老师。我看过他的教学评定,学生们喜欢他,他极富魅力。”
“当然,我承认在学生面前魅力四射是一回事,当领导人则是另外一回事--要选拔人、激励人,要去做决定。那不是奥巴马在芝大法学院经历或学习过的。我认识一些白宫的人,通过和他们的谈话,我不认为奥巴马担任法学教师的经历对他当总统领导国家有什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