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专业兴趣的缘故,我集中关注的是书的第二部分,尤其是全书最后一章。在我看来,这一章也是全书最富有理论新见和思想张力的部分。我还不敢完全肯定诺齐克教授使用“伦理学谱系”作为这一章标题的用意是什么。读完全书后,我甚至认为,这一标题与该章的基本观点和全书的理论立场可能存在某种冲突。
众所周知,“谱系”本身是一个带有极强文化相对性色彩的类型学概念。近代以降,尼采是最先明确使用“道德谱系”这一概念的(这一概念即是他伦理学代表作的书名),而且尼采完全是在文化相对论的立场上来使用这一概念的。在尼采看来,“道德谱系”不仅是不同民族和文化之间的道德差别性和异质性标识(日耳曼的道德与犹太基督教的道德),而且也是具有不同价值等级的社群或阶层之间的道德异质性标识(英雄的道德与群氓的道德)。它表明,在不同时代、不同区域、不同民族或种族,甚至是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毫无任何共同道德可言。理性主义者们的普遍主义伦理学追求即使不是一种庸俗的骗术,也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幻觉。显而易见,“谱系(学)”概念本身所传达的是差异性而非同质性,虽然它同时也表达了谱系自身或谱系内部的连贯性或传统化特征,但这种连贯性或连续性仅仅是某一谱系、某一传统内部的,并不适用于不同谱系或传统之间的解释。
既然存在这种谱系之间的差异性,诺齐克又如何寻求和解释其“不变者”呢?在《不变者》一书的“导论”中,诺齐克预告了他新的哲学方法。他指出,多少年来,哲学家们一直在寻找某种一成不变的永恒真理,并以此作为哲学的“确定的起点”和哲学事业的全部使命,如笛卡儿的“我思”。然而事实上并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这样的真理和真理概念。所谓“确定的起点”只可能存在于某一相对确定的时空结构内的事物发展过程之中,而所谓“真理”,不是指某一千古不变的绝对者,而是指人们对于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客观事实”或事实的“客观性”所形成的“真实信念”。“客观性”显然是一个比传统哲学意义上的“真理”更弱的哲学概念,它意味着某种超越个人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意味着人们对这种客观存在形成了普遍的确信,即信其为真的信念。所谓“不变者”不是指千古不变的永恒之物,而是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展示的事实的客观性。也就是说,它是具体经验过程中的“不变因素”,是在具体事物的特殊变化中保持恒定不变的特质。诺齐克在一处重要的注释中如是说:
并非所有的事实都是客观的……然则,某些客观的过程将要有效达成的真理一定是客观的事实,这就是说,它们一定是真实的陈述,这些真实的陈述展示了各种可能变化中的高度不变性。达成某些(真实)信念的过程中的客观性,能够产生表现客观性的真实信念,这就是不变者。(第3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