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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史黎明期的大势(4)

中国史纲(精装插图本) 作者:张荫麟


从状人物的雕刻品和其他遗物,我们知道商人是席地而坐的;知道当时一部分人的服装是交领、右衽、短衣、短裙、束带、其鞋翘尖;知道当时女人脸上涂朱;头饰极复杂,左右两鬓或额间的头巾上缀一绿松石砌成的圆形物;头发中间束一骨圈;发上戴雕纹嵌绿松石的象牙梳;又簪骨制或玉制的笄,小的一两枝,多的几十枝;笄头雕各式各样的(现已发现四五十种)兽头和花纹;她的头饰比头还高。

关于商人的居室,我们也有一些推想的根据。有殷墟曾发现版筑的遗迹,那是房屋的基址。有一处基址作长方形,四围有许多大石卵,其相互间的距离,大略相等。这些石卵大约就是柱础,原来上面是安柱的。有一基址长三十公尺,宽九公尺,石柱础之外,并有铜柱础十个。殷墟绝无砖瓦,房顶想必是用茅草编成的。古人所谓“茅茨土阶”,大约就是商朝宫殿的写照。又发现一座纯黄土筑成的大台基,面向正南,与罗盘所指的完全相合。台基前十九公尺,也有大石卵,排成弓背形。台基的四周,遗下好些整副的野猪骨,可见这建筑必是和祭祀有关的。又掘出若干长方的坎穴,有阶级可上下,中有破陶片牛骨狗骨之类。坎穴内周围用硬土筑成,铁一般坚固。有些坎穴之下又套一个坎穴。这些坎穴是否与上说的版筑柱础同时,不能确定。但我们知道,远距商朝亡后三四百年,还有贵族的地下宫室见于记载(《左传》),则商朝后期之有这种穴居是很可能的。殷墟又掘出一些商王的陵墓。从墓室的情形可以推知王宫内部的情形。墓室一律作亚字形,原是木构,木料已腐化无存,却剩下木构上所装的各种立体石雕,作兽头、双面、牛头、鸟、兽等形的。又从墓中的遗迹推之,可知原来墙壁的内面是嵌镶着许多纹饰和涂着红色的。

商人的交通用具,有牛、马、牛马或象驾的车。除普通的车外,又有兵车,其形式大略是舆作半圆形,由后升降,一辕驾四马,两服两骖,与后来周朝的兵车无多差异;这是从殷墟发现的铜质车饰推知的。据卜辞的记载,商人出征有时远行至三四十日。

上面讲的是商人的“物质文明”。其次要讲他们的社会组织,可惜后者的资料远不如前者的详晰。

商人是普遍地聚族而居的,而且每族自成为一社会的单位。每族有一名号,即所谓“氏”。所以后来商朝亡后,新朝把商遗民分派给新封的诸侯都是整族整族地分派的:例如以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等六族分给鲁国;以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等七族分给卫国。卜辞记商人用兵,每有派某一族或某些族的人去作战的;例如“令斿族寇周”,“令多(众)子族从犬侯寇周”,“命五族伐羌”等。姓和氏的分别,商朝当已有之。姓是旧有的族号,氏是比较后起的族号。因为族人的繁衍,一族可以分成许多族,而散居异地。同源异流的众族保留其旧有共同的族号,谓之姓;同时各有其特殊的族号,谓之氏。姓字甲骨文及周金文皆作生,不从女。以生为姓者,溯生之所从来也。(古人名与姓氏不并举,因为在比较原始的社会里,互相接触的人,以同姓氏为常,自无以姓氏冠其名上之必要。此种习惯直至春秋时代犹然。以姓氏冠名乃是有了五方杂处的大都市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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