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注“弼成五服”便说:
去王城五百里曰甸服;其弼当侯服,去王城千里;其外五百里为侯服,当甸服,去王城一千五百里;其弼当男服,去王城二千里;又其外五百里为绥服,当采服,去王城二千五百里;其弼当卫服,去王城三千里;其外五百里为要服,与周要这个字是错的,应当作蛮。服相当,去王城三千五百里;四面相距为七千里,是九州之内也。……要服之弼,当其夷服,去王城四千里;又其外五百里曰荒服,当镇服;其弼当蕃服,去王城五千里;四面相距,为方万里也。
再把封建的国数合起来,也是如此。案《异义》:“《公羊》说:殷三千诸侯,周千八百诸侯。《古春秋左氏》说: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唐虞之地万里,容百里地万国。其侯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余为天子闲田。许慎谨按《易》曰:万国咸宁。《尚书》曰:协和万邦,从左氏说。”郑玄便驳他道:诸侯多少,异世不同。万国者谓唐虞之制也。武王伐纣,三分有二,八百诸侯,则殷末诸侯千二百也,至周公制礼之后,准王制,千七百七十三国,而言周千八百者,举其全数。《王制正义》。
他这一驳,也因为要牵合《周礼》之故:
《王制》:凡四海之内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国;名山大泽不以封,其余以为附庸闲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国。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盼;其余以禄士,以为闲田。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国;天子之元士,诸侯之附庸不与。
《周官·职方氏》: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以周知天下。《郑注》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以方三百里之积,以九约之,得十一有奇,云七伯者,字之误也。
郑玄注《王制》,说:“禹承尧舜……诸侯之地,有方百里,有方七十里,有方五十里。……”既然说是万国,则“要服之内,地方七千里,乃能容之。《正义》引郑注《皋陶谟》“州十有二师”道:“……犹用要服之内为九州,州立十二人为诸侯师;盖百国一师,则州十有二师,则每州千二百国也。八州九千六百国,其余四百国在畿内。”夏末既衰,夷狄内侵,诸侯相并,土地减,国数少;殷汤承之,更制中国方三千里之界,亦分为九州,而建此千七百七十三国焉。周公复唐虞之旧域,分其五服为九;其要服之内,亦方七千里;而因殷诸侯之数,广其土,增其爵耳”。
这许多数目字,一味望空打官司,决无解决之理。要解决他,只有两法:其一咱们本想靠里数来考见疆域的,现在反要有一个大略的疆域,来考核他的数目字,谁对谁不对。其二就是根据当时所有的国数,来评判他们的说法。然而古代的疆域,就靠得住的大略,也不容易说出来。他们辩论的方法,有一种,说《汉书·地理志》,“所言山川,不出《禹贡》之域”。要想把《汉志》上的里数,来校勘“服”的里数,总算差强人意。然而辩护起来,又有一种巧法,说一种是据“虚空鸟路,方直而计之”;一种是据“着地人迹,屈曲而量之”。《禹贡正义》。这么一来,就有确定的疆域,也无从和他们核算里数了。第一个法子,就不能用。第二个法子,他们本来说是“设法”的,《王制职方》郑注。并没说真有这许多国,更无从和他们核算。那么,咱们第一种方法,想把服的里数和封建的国数来考古代疆域的,就算失败了,请换第二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