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地方制度,《周礼》也说得很完备的。按照《周礼》,“王城”之外为“乡”;乡之外为“外城”,外城谓之“郭”;郭外为“近郊”;近郊之外为“遂”;遂之外为“远郊”,远郊谓之“野”;野之外为“甸”;甸之外为“稍”;稍之外为“县”,县为“小都”;小都之外为“鄙”,鄙为“大都”;甸、稍、县、都之地都是采邑,是行贡法的。乡以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比长是下士,闾胥中士,族师上士,党正下大夫,州长中大夫,乡大夫就是卿。遂则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遂大夫、县正、鄙师、酂长、里宰、邻长,比乡官递降一级。遂大夫是中大夫,里宰是下士,邻长无爵。六乡之吏:乡大夫六人,州长三十人,党正百五十人,族师七百五十人,闾胥三千人,比长一万五千人;六遂的数目同六乡相等;共有三万七千八百七十二人。案《管子·立政篇》:“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分州以为十里,里为之尉;分里以为十游,游为之宗;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小匡篇》:“五家为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有长;十连为乡,乡有良人;五乡一帅”,其制鄙:则“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邑有司;十邑为率,率有长;十率为乡,乡有良人;三乡为属,属有帅;五属为一大夫”。两篇所载,小有异同,然都和周礼相近,大概这一种组织,是和军制相应的。参看第五节。
其《尚书大传》:“古八家而为邻,三邻而为朋,三朋而为里,五里而为邑,十邑而为都,十都而为师,州十有二师焉。”《御览》百五十七。《公羊》宣十五年《何注》,“在田曰庐,在邑曰里;一里八十户;八家共一巷。……选其耆老有高德者,名曰父老;其有辨护伉健者,为里正”。……见第四节。则纯系以井田制度为根本。《韩诗外传》说中田有庐,疆埸有瓜这一条,也说“八家而为邻”,和《尚书大传》、《公羊》何注,都是相合的。春秋以后的官制,散见于各书者甚多,尤其多的是《左传》。《春秋大事表》里,列有一表,很为详备,可以参考。①
至于当时服官的人:大概从士以下,或者用平民;从大夫以上,都是用贵族的;看下节便可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