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曾经喜欢过你,也因为我早就不喜欢你了。”
我们认识的时候,彼此都才刚刚满二十岁,解放西路的霓虹灯下人影如鬼魅,整座城市隐约散发着堕落的美。
在酒吧里认识的朋友,当时大概谁也没想到后来会长久地留在对方的生活当中,我喜欢过他蛮长一段时间,那时候他是翩翩少年,ZIPPO划出的火焰,惊扰到骚动的青春。
我们之间没有天雷地火的情节,也没有风花雪月,甚至在艺术加工之后都编排不成一个动人的故事。
我们只是认识了,然后离暧昧很近,离爱情却有些距离,后来的日子里我看着他换女朋友换得很勤,一面挖苦他,一面又庆幸我们没有在一起。
我从学校里毕业的那一年,找房子找得焦头烂额,他大概是听别的朋友提了这件事,打电话给我,带着一点儿优越感说:“你怎么不找我帮忙?”
那个六月的周末,他开着车带着我满城转,我一面盘算着自己的卡上还有多少钱,够找个什么档次的房子,一面尖酸刻薄地嘲讽他说:“还是你们纨绔子弟过得好,二十出头就开这么贵的车。”
他无奈地叹气,说:“葛婉仪你够了,我这样的都叫富二代,你要真正的富二代们情何以堪?”
他对我的称呼从最开始的舟舟,到后来叫葛婉仪,直到如今带着调侃意味的舟姐,正如我们之间的关系,从礼貌到别扭的尊重到完全冰释前嫌。
我曾经问过他:“你有没有什么梦想?”
他想了一下回答我说:“发财算不算?”过了一会儿又补充说,“你肯定觉得我很俗气吧。”
我笑一笑,没说话。
或许每个女孩子也都经历过这样的感情,它并不刻骨铭心,想起这个人的时候既不会恨得咬牙切齿,也不会深情得永志不忘,这个人的名字不是禁忌,而是茶余饭后可以拿来做话题的谈资。
这段感情不需要你回避着某条路,某个街口,甚至某座城市,你去到这些地方完全不会触景生情,旁若无人地蹲下来哭泣。
你甚至会怀疑,你真的喜欢过这个人吗?这么平凡这么普通的一个人。
因为我们对人和事物的态度,其实就是某个时间段,自己内心的折射。审美其实是善变的,只是我们当初都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