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一点小聪明嘛。”他嘻嘻笑道。
“这么说来,倒是值得一试……不过,提利昂,你可别搞错,我接纳你,但你只是名义上的御前首相,实际上是我的助手。你采
“我有好些个新朋友,”提利昂说,“你绝不会喜欢。你是怎么杀掉劳勃的?”
“那是他自找的,我们只是送他早点上路。蓝赛尔一见劳勃紧追野猪不放,便拿烈酒给他。那酒虽是他最喜欢的酸红酒,却是加过度的,比平常喝的烈上三倍,结果那酒鬼爱死了。其实他只要有心,什么时候都可以停下来不喝,可偏偏一袋喝完又叫蓝赛尔再拿一袋。其余的部分让野猪帮我们办成了。提利昂,那场晚宴你真该在场,我这辈子没吃过这么美味的野猪肉——蘑菇和苹果烧的,满嘴胜利的滋味。”
“姐姐,说真的,你实在是天生作寡妇的料。”提利昂倒还挺喜欢劳勃?拜拉席恩那粗声粗气的莽汉……毫无疑问,部分原因是由于姐姐恨他入骨。“你打够了么,我可要先告辞了。”他扭动双腿,笨拙地从椅子上爬下来。
瑟曦皱眉,“不准走。我要知道你打算怎么救出詹姆。”
“等我想明白了,自然会告诉你。计谋就像水果,需要时间酝酿才会成熟。现在嘛,我打算骑马到街上晃晃,熟悉熟悉城里的状况。”提利昂把手放在门边的狮身人面兽头上。“我走之前,还有一事相告。请你无论如何千万别让珊莎?史塔克出岔子,若是两个女儿都保不住,那你的詹姆可就真麻烦了。”
出了议事厅,提利昂向曼登爵士点头致意,穿过长长的拱顶大厅。波隆跟了上来,提魅之子提魅则不见踪影。“咱们的红手将军跑哪儿去啦?”提利昂问。
“他想四处瞧瞧,他们族里的人不习惯在厅里干等。”
“希望他别要杀了什么宫中要人才好。”这些提利昂自明月山脉中的聚落带下来的原住民虽以自己的方式誓死效忠于他,却也心高气傲,脾气火暴,一旦有人出言不逊,无论是否有意,必定刀剑相向。“想办法把他找到,顺便确定其他人都有地方住有东西吃。利昂?兰尼斯特一点也不喜欢眼前的景象:君临的街道向来是熙来攘往,人马喧腾,但此刻却充满了他从未见过的危险。纺织街边,一具尸体躺卧水沟,全身赤裸,正被一群野狗撕咬,却无人在意。两两成对的金袍卫士随处可见,他们穿着黑环甲,在大街小巷巡逻,铁棍从不离手。市集里满是衣着破烂,变卖家产的人,有人肯出价他们就卖……却几乎没有卖肉菜的农夫,少数几个摆出食物的摊位要价竟高达一年前的三倍。有个小贩沿街叫卖串在肉叉上的烤老鼠。“新鲜老鼠哪!”他高声喊着,“新鲜老鼠哪!”新鲜的老鼠当然比腐烂的老鼠要可口,可令人心惊的是,那些老鼠看起来竟比屠夫卖的肉更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