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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为你》购物惊魂(2)

权,为你 作者:杨波


还是朱经理接待了她们一行,袁大妈气愤地问:“我是在你们超市受伤的,你们超市凭什么不承担我的治疗费用?”朱经理面带笑容,语气和缓地对她说:“大妈,您别急,先说说您当时是怎么受的伤?”袁大妈回忆说:“那天,我两手拿着买的东西,在自动扶梯上被撞倒的。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撞的我,我当时就昏了过去。”朱经理听后笑着对她说:“大妈,您现在让我们超市承担责任,而您自己连被什么东西撞倒的都不知道,您说与我们超市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超市的扶梯运行正常,上面也没有堆放任何物品。”袁大妈辩解道:“我当时昏迷了,怎么会知道是谁撞的我?扶梯是你们超市的,你们应当找出是什么东西撞的我呀!你们超市不是有监控摄像头吗?你们可以查啊!”朱经理对她解释说:“这个扶梯不在超市物品堆放的区域,所以没有安装摄像头监控。”袁大妈一行不相信,于是,朱经理就领着袁大妈及家人到了监控室。发现超市的摄像头只安装在商品区和结算区,下楼扶梯处确实没有安装摄像头,无法得知袁大妈当天受伤的具体情况。

朱经理对袁大妈和其家人说:“事情发生以后,我们也作了调查。由于那天早上来超市购物的人少,所以当我们发现您的时候,您躺在扶梯旁边的地上,东西散落在身旁。您说是被东西撞倒的,现在我们还没有找到证据证实。”朱经理说着用手指给她看:“您看,在二层上扶梯处,我们设立了警示牌:上下扶梯请把好扶手。您当时两只手都拿着东西,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当然容易受伤了。”袁大妈的家人不服,双方又争论了很久,不能就袁大妈的医疗费承担达成一致。朱经理最后说:

“大妈,不是我们不愿意承担责任。我们是一个公司,出医疗费要有法律依据。您虽然是在超市受伤的,但是您受伤的原因与我们超市无关。这样吧,您来一趟也不容易,超市再给您2000 元,其他的费用只能你们自己先垫上。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法院判我们承担多少钱我们马上给您。”袁大妈与家人知道吵闹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只好先拿着2000 元回医院了。

袁大妈明明是在超市受的伤,但是,超市却说自己没有责任,不愿意出钱给袁大妈治病,为了早日康复,袁大妈不得不自己花钱看病。这件事情应当如何解决呢?

● 投诉讨公道 超市查元凶

超市第二次给的2000 元很快就用完了,袁大妈身为老年人,骨质疏松,骨强度降低,骨关节灵活性降低,所以伤情恢复很慢。由于超市不愿意出治疗费,袁大妈被别人撞伤,还要自己承担医疗费,她非常不舒服,心情很糟糕,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她让女儿代她写了申诉书,把超市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袁大妈所在的城市正在打造购物天堂的形象,所以消协接到袁大妈的投诉后非常重视,马上要求超市妥善处理此事,不得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超市接到消协的通知后,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客户服务部朱经理召集当天早上在超市上班的工作人员开会,调看了当天超市的监控录像,要求大家仔细回忆当天袁大妈受伤和救治的经过。从录像中可以看出,袁大妈结完账以后双手提着购买的物品离开。在她旁边的结算通道上有一个男人,买了10 桶食用油,每桶是5 升,他是用购物车推着油跟在袁大妈的身后走向下楼的扶梯。超市员工回忆,他们在往楼上送货时发现了躺在扶梯旁边的袁大妈,后来120 急救车将受伤的袁大妈送往医院。朱经理问:“你们谁打的急救中心电话?”员工们面面相觑,都说自己没有给120 打过急救电话。

超市结合袁大妈投诉信中反映的情况,经过调查后推算出事情发生的经过:当时,在下楼的扶梯上,袁大妈在前,那个推车的男人在后。忽然间,后面的购物车失去控制下滑,把袁大妈撞倒,导致她受伤。那个失误的男人将袁大妈拉到扶梯旁,看到她昏迷不醒就拨打了120 急救电话。为了逃避赔偿责任,那个男人打完电话后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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