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家制片厂废旧的大棚里。阿豹本来也不是什么格调高雅的人,加上急不可耐,那一次把罂粟几乎生吃了,罂粟身上的每一寸肉都留下了他的齿痕。罂粟叫床的声音让远处的居民以为大棚里又在拍家庭暴力片儿。从第一次起,他就彻底离不开罂粟了。他尖锐地感觉到女人与女人的不同。天仙子属于那种中看不中吃的,也许将来会中吃,可那需要极大的耐心来开发,阿豹可没这个耐心。而长着一张小狐狸脸的罂粟,天生就有一种贱性,她懂得极大限度地使用自己的肉体,更懂得如何取悦男人,这对于正在饥渴中的阿豹来讲,极为重要。
而且还有一重令阿豹羞于开口的,是罂粟作为时尚杂志的副主编,有签单权。罂粟带他吃遍了北京,从最洋的“蓝玛丽”、“金汉斯”的鹅肝、蜗牛和牛排到最土的定福庄炸臭豆腐和晋老西小李飞刀,他们几乎三日一小吃,五日一大宴,总有各种名目来支持他们的“吃”,阿豹平时和天仙子清贫惯了,哪经得起这样的糖衣炮弹?!
不过尽管如此,阿豹内心还是把罂粟作为一个暂时的替代物,他觉得最理想的状态是:天仙子依然作为妻子,而罂粟则作为一个关系恒定的情人。阿豹这样的盘算,实际上大大低估了罂粟。
糟就糟在罂粟绝不是一般女人,罂粟除了长相一般,各方面都很突出。她绝顶聪明善解人意,意志极其坚强,罂粟好像老早察觉了阿豹的意思,她根本不提婚姻的事,只是每一次都让阿豹尽情地满足,无论是性欲还是食欲,而且绝不求回报。但是突然有一天,当阿豹向她炫耀他的美丽女儿的时候,她突然说:“假如让你在我和你的女儿之间做出选择的话,你选谁?”
多年以后阿豹意识到,正是这句话成为他们关系的转机。尽管他当时表现得很不理智,可是在歇斯底里大发作之后,胜者却是罂粟。罂粟用理性来对待他的大吼大叫,用韧性来对待他的早泄式的暴怒。在罂粟进行温和的说理斗争的第二天,她突然消失了,手机关机,座机无人接听,简直就是人间蒸发,扛过了一周之后,他慌神了。
他到处找她,找到后来简直就是不顾体面了。单位的人说:“罂粟出去度假了。”邻居说:“前两天还看见她呢。看见她在附近面馆里吃面呢。”他像个疯子似的在她住的那个小区附近转悠,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踩着那些杨树的枯叶,一道狭长的阳光砸在阿豹头上,仿佛是折断了的宝剑。早上他刮胡子不小心把下巴刮出了血,他用手帕绑住下巴,明白一种依恋早已在心里长成了大树,在不知不觉中他的心早已被牢牢控制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