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思维模式的影响下,首席执行官根本不顾风险到底有多大,哪怕能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也毫不在乎。另外,这种思维模式还会促使首席执行官对赌博性的交易产生巨大的兴趣,因为他有五成的机会使公司股价暴涨,从而自己手中的期权也就能带来一笔横财,就算另外五成情况下会使公司破产倒闭,甚至把全球经济拖下水,他也在所不惜。在第一种情况下,他将会一夜暴富;在第二种情况下,他的期权就变成一堆废纸,但是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有放手一搏的话,这些期权百分百会变得一文不值。
除此之外,以股票期权为薪酬基础的首席执行官还有足够的动机操纵公司的信息披露,甚至篡改公司财务报表,也就是说他可以延迟公司负面信息的披露,至少等到他拿到足额的薪酬为止。这种行为正好验证了有效市场理论-我们在本书后面的章节中还会多次讨论这种理论,其理论核心是股票的市场价格是对一家公司所有公开信息的有效且及时的反映。首席执行官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他深知哪些信息是有意向公众隐瞒的。
因此,斯夸姆湖金融监管工作组建议政府强制具有系统性影响力的大公司延迟支付其首席执行官的薪酬,延迟支付的占比要相对较高,延迟的时限可以先限定在5年左右。
美国2010年出台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及消费者保护法案》中就有与斯夸姆湖金融监管工作组的建议十分相似的条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案中有条款要求首席执行官必须将“由于与证券法要求的金融报告相违背的重大非合规行为”而“错误获得的薪酬”全额偿还。但是斯夸姆湖金融监管工作组的建议影响力更深远,因为一旦公司需要政府救助或者彻底破产,首席执行官将一分钱都拿不到。
任人唯亲的董事会
当然,首席执行官获得高额薪酬的背景和前提都不会是一样的。诈骗也能带来高额薪酬。也有可能董事会在投票决定给予首席执行官高额薪酬时只是出于职业的礼貌和身处同一阶层的惺惺相惜,甚至不能排除个别董事希望通过这种投票在日后获得来自首席执行官的同等回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