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我的律师说,“他是叫OIC 滚蛋。”
CO 是海豹突击小队的队长,OIC 是排长,后者比前者官儿小多了。但在虚拟法庭里,无论叫谁滚蛋,后果都一样。
“有罪,下一个指控!”
只要一个指控成立(都是队友虚构的),我就得喝杯气酒加可乐,不仅如此,买一送一,我还得享受顿“气酒淋浴”(那帮家伙居然拿酒呲我)。
重罪成立前,我已经酩酊大醉。队友们还不满足,他们把我扒个精光,还使坏往内裤里塞冰。我彻底歇菜了。
然后,他们开始人体彩绘,在我背上,胸口上画满了花花公子的标志性图案——小兔子。这副尊容和我的蜜月之旅还挺配套。
过一阵儿,队友看我状况堪忧,就把我赤身裸体地绑在担架上抬到雪地里,把担架立起来往雪里一戳,想让我凉快凉快。片刻,由于冷风的刺激,我恢复了些意识。雪地被担架戳了个大窟窿,看这戳雪的力道,碉堡都能戳出洞来。
队友为我静脉注射含有盐分的液体以消融血液里的酒精。最后,当他们把我抬到旅馆时我还在担架上绑着哩。
关于那天晚上,我只记得自己被队友抬上楼,一直抬进旅馆房间。路上肯定还有看热闹的,因为我听见那些抬我的队友们大声喊着:“走开,走开,没什么好看的!”
转天,塔雅已经差不多洗净了我身上的彩绘,虽然有些透过衬衫还能看出来。举行婚礼时,我把上衣扣子系得特严,生怕别人注意到我皮肤上那些东西。
婚礼那天,我脸上的淤肿已经消得差不多了,眼眉上的伤(还缝了几针)也愈合得很快( 队友间闹着玩打的)。嘴唇也恢复得不错(训练时留下的伤疤)。新郎满身伤痕,浑身彩绘,估计哪家新娘也不乐意,但塔雅看上去还挺高兴。
蜜月真是一段酸涩记忆,三天时间怎么看都太短了。但部队肯批假已经够仁慈了,何况我还是新兵。新婚妻子虽然对此耿耿于怀,不太理解,但我俩还是来了一段“急速婚礼”。三天后,我又归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