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打算种植小麦玉米。“那儿有什么拿得出手?让我告诉你:两条漫长的海岸线,上百个隐秘洞穴,湖中的水獭,河里的鲑鱼,海滩上的蛤蜊,上岸居住的海豹,还有用来造船的高大松树。”
“谁来造船呢,我的女王?就算北方佬承认您的王国,您上哪儿去找臣民?还是说您打算统治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苦笑,“是啊,水獭比人更容易统治,而海豹更聪明。或许你说得对,我最好的选择还是返回派克岛。既然哈尔洛岛会欢迎我回归,派克岛想必也会,攸伦杀害贝勒头领的事应该还开罪了黑潮岛。我去找伊伦阿叔,让群屿起义响应。”选王会后,湿发踪影全无,淹人们说他藏身于大威克岛,即将代表淹神向鸦眼及其党羽降下神怒。
“破砧者也在找湿发,同时搜捕淹人。‘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连老灰鸥都镣铐加身。攸伦的爪牙倾巢出动尚且找不到伊伦,你怎么找?”
“他与我同出一宗,是我亲叔叔。”这答案毫无说服力,阿莎也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猜我大概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我认为鸦眼割了他喉咙,艾枚克的搜寻不过是掩人耳目,让别人相信僧侣逃了。攸伦不愿被看成弑亲者。”
“这话千万别让我阿叔听到,你跟鸦眼说他害怕弑亲,他会杀个儿子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觉得自己完全清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就有这效果。
“就算找到湿发,你们两个也成不了气候。你们都参加过选王会,因而不能像托衮那样宣称它不合法。根据诸神和世人的律法,你们必须遵守决议,你们——”
阿莎皱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的’托衮。”
“英雄纪元时的国王。”她只想起这么多,“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长子,国王老了,托衮却不知疲倦,四处征战。恰好在他从灰盾岛的基地出航沿曼德河劫掠时,他父亲去世。他的弟弟们根本没通知他,就立刻召开选王会,以期自己能戴上浮木王冠。然而,船长和头领们却选择了乌尔根·古柏勒。新王即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处死老王的儿子们,一个不留。在那之后,人们给国王取了个外号叫‘坏兄弟’,尽管他和被害人毫无血缘关系。他统治了近两年。”
阿莎想起来:“托衮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