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关于真理概念的一般原则(17)

近代画家 作者:(英)约翰·罗斯金


假如我们并不是违反某一原则,而是在特殊环境中以超常的方式实现或者展示某一原则,那么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大自然虽则无时不美,但是却不能时刻以最美的面目示人,因为那样会让我们生腻,让我们倒胃口。最美的面目必须偶或展现,才能得到欣赏。大自然最细腻的笔触才是我们必须留心的事物,其最完美的段落稍纵即逝。它无时无刻不在为我们做美丽的事物,但是这件事物它以前从未做过,将来也不会再做;这是它在特殊环境中显示普通力量,一旦错过了,就不会再次显示。它们是至美的稍纵即逝的片段,在不断变幻中展现至高无上的力量,所以应当是画家追寻和捕捉的对象。有些现象或真理尽管罕见,但是自然规律却让它们不可或缺,不过倘若因为罕见,就以为它们不如那些常见的现象或真理那样反映大自然的本性,那么人世间最荒谬的假设莫过于此。不管是常见的还是罕见的,都是同一伟大体系中的一部分;择其一而弃其二是不完美的真理,在两幅画中重复同样的现象和真理则是浪费生命。假如有一位诗人,终其一生,只是用不同的词语来重复同一思想,我们会怎么想?一个鹦鹉学舌的画家,自从在大自然那里偷师之后,只知道不断重复,我们又为什么要对他仁慈?难道说用言辞重复就叫啰嗦,用线条翻来覆去地描写一件事物就不叫啰嗦?大自然的教诲有不变的一面,但同样也有变化多端、无穷无尽的一面。画家应当留意大自然的每一次教诲,用最独特、最显著的方式把大自然用以展现(因为人生也只能做这么多)其原则的事物描绘下来。他观察得越深入,注意到的现象越罕见,其作品的价值就越大;自我重复,哪怕只有一次,也是对大自然的背叛,因为一千条人命也不足以让大自然的某种力量得到一次完美展示。至于将描绘对象合并或分类,就像传道士不能期望在一次布道中,就把上帝所展现的每一条神圣真理都表达和解释出来一样,画家也不能指望在一个布局中,就将上帝创世的每一个教诲都表达、展示出来。他们两者都是无限的注释者,两者的义务都是每次只讲一个基本真理,对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真理,对懒人很可能追求不到的真理,要特别加以追求和坚持。此外,两者的义务还包括利用自己的知识,对这些真理进行解释,利用自己的力量,对这些真理加以美化,从而把这些真理传递给受众。画家的忠实程度与其展示的事实的数目和种类一致,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那些事实反映的都是一般原则的实现,而不是对原则的违背。展示的事实越多,表现的真理越多;展示的事实越罕见,真理就越有价值,越有教育意义。所以,一切真正伟大的画作展示的都是大自然的一般习性,但却用某种独特、罕见、美丽的方式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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