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就是说,它不同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发展阶段,而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时期,即是为了终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间的一个过渡时期。以社会主义为前途、最终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必然。把旧中国变成新中国,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制度经由新民主主义制度变成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历史功绩。反之,如果不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那么新民主主义革命就会半途而废。停留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是不可能的,不进则退,不进到社会主义,就会重新退回到旧中国旧制度去。能不能像有的人所想的在民主革命胜利以后在中国搞一个“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的社会?这行不行得通呢?刘少奇曾经明确指出这是“行不通”的。他说:“或许有人想到一条维持现状的道路,即既不是资本主义的道路,也不是社会主义的道路,而是既有社会主义,又有资本主义。这究竟是否可能呢?此路不通。我国只有社会主义这条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而且不能不走,因为这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新民主主义革命同旧民主主义革命相比较,它“新”在哪里呢?从根本上说,“新”就“新”在它是以社会主义为前途、是必然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否则就不成其为“新民主主义”了。所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和建立新中国以后,我们党适时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是完全正确的。这也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彻底完成了自己的伟大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