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关于中国近代屈辱历史和辛亥革命的论述
内容提要
一、关于西方列强对中国的蹂躏和晚清政府腐败无能、丧权辱国的境况
八国联军之役以后,列强对中国天天在宰割。沃野好山,任人割取,灵苗智种,任人践蹈,此所以陷于悲境而无如何也。瓜分之原因,由于中国之不能自立。
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近之辱国丧师,剪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
清政府呢?他们既怕洋人,又怕革命。今天列强正合以谋我,清廷牺牲国家领土、换取小朝廷以图苟活。既不能独立自强,又没有外交上的准备,一遇对外交涉,便觉图穷匕见,失败自是意中事。故道光时有鸦片之役,咸丰时有英法联军之役,最近又有甲午之役、庚子之役,……没有一次不是失败;以致领土被占,藩属尽撤。列强不费一兵一弹,只要一纸公文的照会与要求,满清政府就惟命是听,举国防要地的大好军港,拱手而让之外人。这不是丧心病狂,又何致贻外交上以莫大的奇辱呢!列强鉴于其惧外媚外的心理,为求进一步的施行侵略起见,于是更划定势力范围于各省,必至于瓜分中国而后止。
清廷亲贵弄政,舞弊营私,官场黑暗,惨无天日。他们剥民之肤以为衣,吮民之血以为食,简直把四万万的民众,当似他们的鼎俎中物。在这种高压政策之下,谁也是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甚至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或与闻之权;其身为民牧者,操有审判之全权,人民身受冤抑,无所吁诉。且官场一语等于法律,上下相蒙相结,有利则各饱其私囊,有害则各委其责任。婪索之风已成习惯,官以财得,政以贿成。不论如何不公,如何残暴,在这里是无从申诉的。各省总督从压榨人民中成为巨富。贪污行贿,任用私人,以及毫不知耻地对于权势地位的买卖,在中国并不是偶然的个人贪欲、环境或诱惑所产生的结果,而是普遍的,是在目前政权下取得或保持文武公职的唯一的可能条件。
清廷既知民怨之沸腾,更不惜与民为敌,压迫加甚。居今日而为中国人,生命曾蝼蚁之不若,一举手,一投手(足),动辄必罹刑网,辗转呻吟,毫无生人乐趣。于是有甘受压迫,略加反抗者,则立派大队进剿,清乡洗村,无论妇孺老弱,杀戮殆遍。然此等暴行,不但不足以已乱,而且适足以长乱。
满清政府既是这样压迫,这样的强暴,但是对于外国人,却是懦弱无能,非常的柔顺,事事不能自立,总是受外国的嵌制,揣其意似以为中国的土地人民财产,尽数以转赠外人,“宁赠友邦,毋与家奴”,居心的狠毒与荒谬,当为天下人所共见。在中国所谓清国仅仅是一个名称,国家只是在形式上存在,实际上等于没有国家。不仅如此,将来沦为欧美列强的奴隶的命运,也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