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诗经》的影响,在孔子孟子的时代便已极大了。希腊的诗人及哲学家,每称举荷马之诗,以作论证;基督教徒则举《旧约》《新约》二大圣经,以为一己立身行事的准则;我们古代的政治家及文人哲士,则其所引为辩论讽谏的根据,或宣传讨论的证助者,往往为《诗经》的片言只语。此可见当时的《诗经》已具有莫大的威权。这可见《诗经》中的诗,在当时流传的如何广!
《诗经》在秦汉以后,因其地位的抬高,反而失了她的原来的巨大威权。这乃是时代的自然淘汰所结果,非人力所能勉强的。但就文学史上而论,汉以来的作家,实际上受《诗经》的风格的感化的却也不少。韦孟的《讽谏诗》《在邹诗》,东方朔的《诫子诗》,韦玄成的《自劾诗》《戒子孙诗》,唐山夫人的《安世房中歌》,傅毅的《迪志诗》,仲长统的《述志诗》,曹植的《元会》《责躬》,乃至陶潜的《停云》《时运》《荣木》,无不显然的受有这个感化。
然而,在同时,《诗经》却遇到了不可避免的厄运:一方面她的地位被抬高了,一方面她的真价与真相却为汉儒的曲解胡说所蒙蔽了。这正如绝妙的《苏罗门歌》一样,她因为不幸而被抬举为《圣经》,而她的真价与真相,便不为人所知者好几千年!
《诗经》中所最引人迷误的是风、雅、颂的三个大分别。孔颖达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毛诗正义》关于赋比兴,我们在这里不必多说,这乃是修辞学的范围。至于风、雅、颂三者,则历来以全部《诗经》的诗,属于其范围之内。三百篇之中,属于“风”之一体者,有二南、王、豳、郑、卫等十五国风,计共一百六十篇;属于“雅”者,有《大雅》《小雅》,计共一百零五篇;属于“颂”者,有《周颂》《鲁颂》《商颂》,计共四十篇。《诗大叙》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所由废兴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朱熹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若夫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词,其语和而庄,其义宽而密,其作者往往圣人之徒,固所以为万世法程而不可易者也。”《诗经集注序》《诗大叙》之说,完全是不可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