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家庭
庶人的家庭状况自然不会被贵人身边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现在也无可讲述。只是这时代的民歌泄露了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艺麻如之何?纵横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少年男女直接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的自由在这时代已经被剥夺了。在樊笼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愤中嚷着: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种婚姻制度的背景应当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离。诗人只管歌咏着城隅桑间的密会幽期,野外水边的软语雅谑,男女间的堤防至少在贵族社会当中已高高地筑起了。以一个故事为例:前五○六年,吴人攻入楚国都城的时候,楚王带着两个妹妹出走,半路遇盗,险些送了性命。幸运落在他的一个从臣钟建身上,他把王妹季芈救出,背起来跟着楚王一路跑。后来楚王复国,要替季芈找丈夫,她谢绝,说道:处女是亲近男子不得的,钟建已背过我了。楚王会意,便把她嫁给钟建;并且授钟建以“乐尹”的官,大约因为他是一个音乐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