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幼时须顺命
子之幼也,于顺命之道,无可有异辞者,盖其经验既寡,知识不充,决不能循己意以行事。当是时也,于父母之训诲若命令,当悉去成见,而婉容愉色以听之,毋或有抗言,毋或形不满之色。及渐长,则自具辨识事理之能力,然于父母之言,亦必虚心而听之。其父母阅历既久,经验较多,不必问其学识之如何,而其言之切于实际,自有非青年所能及者。苟非有利害之关系,则虽父母之言,不足以易吾意,而吾亦不可以抗争。其或关系利害而不能不争也,则亦当和气怡色而善为之辞,徐达其所以不敢苟同于父母之意见,则始能无忤于父母矣。
年长亦须顺命
人子年渐长,智德渐备,处世之道,经验渐多,则父母之干涉之也渐宽,是亦父母见其子之成长而能任事,则渐容其自由之意志也。然顺之迹,不能无变通。而顺之意,则为人子所须臾不可离者。凡事必时质父母之意见,而求所以达之。自恃其才,悍然违父母之志而不顾者,必非孝子也。至于其子远离父母之侧,而临事无遑请命,抑或居官吏兵士之职,而不能以私情参与公义,斯则事势之不得已者也。
乱命不可从
父为子隐 子为父隐
人子顺亲之道如此,然亦有不可不变通者。今使亲有乱命,则人子不惟不当妄从,且当图所以谏阻之。知其不可为,以父母之命而勉从之者,非特自罹于罪,且因而陷亲于不义,不孝之大者也。若乃父母不幸而有失德之举,不密图补救,而辄暴露之,则亦非人子之道。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其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