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观因素(例如讨好和感谢的价值)进入这种评价时,这就演变成了一种公平交换理论。低专业技能的代表在和高专业技能的代表进行交换时所表达的感激之情,使交换变成了公平交换。交换一方的投入等价于另一方的产出。公平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社会地位低的人(例如,传统社会里的黑人和妇女)会低声下气:为了在交换中使主观和客观因素的投入与产出相等,他们不得不比地位高的人付出更多东西。
公平是一种幸福,不公平是一种侮辱
尽管公平理论可以解释在某些交换中什么是公平,但还有一个更宽泛、更普遍的公平理论。社会学家认为,它就是行为规范,而行为规范描述的是人们对自身行为和他人行为的是非观。本书作者之一阿克洛夫联合雷切尔·克拉顿就这一主题出版了大量著作。我们已经指出,人们感到幸福其实主要是因为达到了他们的预期目标。从这个意义上看,人们绝大多数时候都想得到公平。如果别人觉得他们不能公平行事,他们会觉得这是一种侮辱。与此同时,人们也希望别人做到他们认为别人应该做到的事情。当人们认为其他人不公平时,就会烦躁不安(想一想费尔实验中的实验对象以及他们对惩罚的渴望吧)。
因此,公平会将人们对自身行为和他人行为的是非观等概念引入经济学。
经济决策者需考虑公平因素
在众多经济决策中,对公平的考虑是一个主要动机,它同我们的信心有关,同我们有效地开展协作的能力有关。当前的经济学对公平的看法语焉不详。尽管有大量文献讨论什么是公平、什么是不公平,但在解释经济事件时,公平因素在传统上通常是次要的。
然而我们坚持认为,如果这样的动机在经济争论中仍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就有必要对此加以纠正。我们认为,对非自愿失业、通货膨胀和总产出之间的关系这类基本的经济现象而言,如果把公平因素考虑在内,就可以容易地给出解释。反之,如果不考虑公平,那么这些现象仍将是不解之谜。我们将在本书第二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更为详细地阐述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