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我们应当做什么呢?你可能会基于如下理由而反对市场解决方法,即运动狩猎的道德丑态超过了保护犀牛而获得的利益。或者,你有可能决定支付道德勒索费用并出售猎杀犀牛的权利,以期拯救濒危物种。正确的答案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市场是否真的能够实现它所承诺的利益。但是,它也取决于运动狩猎者把野生动物当作运动的对象来看待是否是错误的,而且如果是错误的话,那么它就取决于这个错误的道德意义。
在这里,我们再次发现,如果没有道德逻辑,市场逻辑是不完全的。如果我们不解决有关恰当评价买卖射杀犀牛权利的道德问题,那么我们就无法确定这种权利是否应当拿来买卖。当然,这是一个纷争不止的问题。但是,赞同市场解决方法的理据是不能与那些有争议的问题——有关评价我们所交易的物品的正确方式的问题——分割开来的。
巨兽猎人在本能上会理解个中要点。他们明白,其运动(以及付费猎杀犀牛)的道德合法性取决于某种特定的有关正确看待野生动物的观点。一些运动狩猎者宣称他们崇敬他们的猎物,并主张射杀一头猛兽乃是尊重它的一种方式。一个在2007年付费猎杀一头黑犀牛的俄罗斯商人说:“我之所以猎杀黑犀牛,乃是因为这是我能给予黑犀牛的最高敬意之一。”批评者说,射杀生物乃是崇拜它的一种古怪方式。运动狩猎是否以一种恰当的方式来评价野生动物,乃是一个处于该争论核心地位的道德问题。它又把我们带回到了态度和规范的问题:是否应当创建一个猎杀濒危物种的市场,不仅取决于它是否会增加它们的数量,而且还取决于它是否表达和促进了一种正确评价它们的方式。
黑犀牛市场之所以具有复杂的道德面貌,乃是因为它试图通过推广一些有问题的对待野生动物的态度来保护濒危物种。下面是另一个狩猎的例子,它给市场逻辑提出了一个更为严峻的考验。
付费猎杀海象
几个世纪以来,大西洋的海象就像美国西部的野牛一样遍布加拿大的北极地区。由于海生哺乳动物的肉、皮、油脂以及乳白色的牙齿都非常珍贵,所以对于狩猎者而言,这些毫无保护的大量海生哺乳动物就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猎物。因此,到了19世纪末,其数量已大量减少。1928年,加拿大开始禁止猎杀海象,但是因纽特人除外,因为作为土著狩猎者,在长达4 500年的历史中,他们的生活方式就是狩猎海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