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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3:关键问题》土地流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4)

中国2013:关键问题 作者:胡舒立


土地流转的未来:“一个前提”和“五个有利于”

笔者认为,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土地流转要坚持“一个前提”和“五个有利于”。

一个前提是:农民自愿、自主,关键要自主。现在,不仅农业税费都取消了,撂荒费也取消了,种粮还有补贴,承包地有利可图了。这和20世纪80年代相似。按理说,这种状态下的土地流转是不需要外人操心的,农户土地流转或不流转或休耕撂荒,是农民自己的事情。但最近几年,不仅政府官员为农民土地流转操心,就连城市人也都特别关注农民土地流转,比农民还操心。这是不正常的,要警惕土地流转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性被侵犯。

五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粮食安全。十几亿人口的国家,吃饭始终是大事。特别是现在石油价格高企,生物能源产业化已经成为现实,汽车也要吃粮食了,粮食安全更脆弱了,更紧迫了,更复杂了,更重要了。二是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是农村社会结构关系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一旦破坏了,比照城市制度供给,成本会极高,每年至少需要中央财政支付上万亿元甚至数万亿元。三是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四是有利于农民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五是有利于增强中国转型发展的韧性。改革发展可以慢一点,但绝不可重来一次。

如果坚持“一个前提”和“五个有利于”的原则流转土地,笔者认为未来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可能是农户承包地向农民互助社、合作社和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河北东光县古树于村的土地流转模式就是这样的。

(原载2010年2月19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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