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正》福利、自由与德性(5)

公正 作者:(美)迈克尔·桑德尔


传统观点认为,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解答区分了古代的和现代的两种政治思考。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对的。亚里士多德教导我们,公正意味着给予人们所应得的。为了决定谁应得什么,我们不得不决定哪些德性值得尊敬和奖赏。亚里士多德坚持认为,如果不首先反思哪种是人们最想要的生活方式,我们就不能弄明白什么是公正的宪法。对他而言,法律不可能中立于良善生活的各种问题。

与此相对,现代政治哲学家们—从18世纪的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到20世纪的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认为,那界定我们各种权利的公正原则,应当不依赖于任何特殊的德性观念或最佳生活方式的观念。相反,一个公正的社会应当尊重每个人选择他自己的关于良善生活观念的自由。

因此你可能会说,古代的公正理论始于德性,而现代的理论则始于自由。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们将要探讨这两者各自的优缺点。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对比在一开始就具有误导性。

如果我们把注意力转向那促进当代政治中—并非在哲学家们之间,而是在普通人之间—关于公正的争论,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更加复杂的景象。的确,我们的大多数争论都与促进繁荣和尊重个人自由有关—至少在表面上如此;然而,或与之相冲突的是,在这些争论背后,我们经常能看到另外一套信念—它们涉及什么样的德性值得尊重和奖赏,以及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一个良好的社会应当推进的。尽管我们致力于推进繁荣和自由,我们也不能全然摆脱关于公正的道德评判。那种认为公正涉及德性和选择的信念,深深扎根在人们的心灵。关于公正的考量,似乎不可避免地使我们思考最佳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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