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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湾四十年》4.千山万水 回头上岸(4)

慆慆不归:我在台湾四十年 作者:于秀


而我的爱情便降临在篮球场上。

那是我28岁的时候,有一个姓郭的16岁的国中女生,成了篮球场上我最忠实的崇拜者。

那会儿每逢有我参加的篮球比赛,她必定会出现在观众席上,为我呐喊助威,而当我们队胜利时,她会飞奔着将一瓶汽水送到我手上,然后轻盈地跑开,将一串串活泼的笑声留给我。

我当时虽然已经过了情窦初开的年龄,可一颗心被爱情击中还是第一次。

这位祖籍是福建客家的郭小姐是家里的独生女,听说她非我不嫁,她母亲是坚决不同意。那会儿为了我,郭小姐跟母亲差点闹翻了。

她母亲说:“他一个外省佬(台湾人把大陆人称做外省佬),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你嫁给他还不要一辈子吃苦受穷。”

也许是初恋,郭小姐在我们之间嫁与娶的这个问题上表现得相当坚决,我当时特别地感动。

后来,她母亲觉着实在拗不过女儿,只好要我给她6000新台币的聘礼,她才肯把女儿嫁给我。

可我当时做宪兵每个月只有280元新台币的津贴,无论如何一下子拿也不出那么多钱来。

即便是这样,郭小姐的母亲也一会儿一个主意地刁难我,她打心眼里不喜欢我这个大陆来的穷当兵的。

为了郭小姐对我的一片情意,我横下一条心到处借钱凑钱,好歹弄到了6000新台币。

可带着钱来到郭小姐家,她母亲又想反悔,她大概没有想到我会真的凑起这么多钱,而且是在很短的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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