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便是,“琳小姐”故意隐瞒另一部手机的存在,这样就可以通过这部手机远程遥控电脑上的复读程序。
由于警方先入为主地认定“琳小姐”的手机已经在警方的监听之下,所以当琳小姐掏出另一部未被监视的手机,装作看时间,并悄悄朝电脑发出网络信号时,警方会先入为主地认定她使用的是那部安装有监听装置的手机。
正方再度领先,三比二。
“除了两部手机,我还注意到被我撞到的你先拾起钱包和手机,而后才捡起黑色公文包。为什么?公文包里不是装有关系到被绑架人性命的玉佩吗?应该先捡起那个才对,不是吗?”
我定定望着脸上血色急遽稀薄的颖小姐。
“还是说??那个玉佩早就不在那个黑色公文包里了?”
这才是“变态跟踪狂”让“琳小姐”换衣服的真正目的。只要在厕所中将玉佩从公文包里取出,然后连同换下的衣物一起藏在投币寄存箱里,便能瞒天过海了。
后来的一切皆为表演,包括罪犯要“琳小姐”涂抹那瓶含有驱蛇成分的香水。
正方再下一城,四比二。
颖小姐攥紧的拳头无力地松开,紧绷的脸如斑驳风化的墙漆般簌簌剥落。
“是的,的确都像你所说的那样。阿琳是被我绑架的。”
这么轻易就承认了吗?真没趣!亏我还让陈桥伪造了两份一模一样的声纹鉴定报告,打算用来套话!
“那么,请允许我说句酷酷的台词:你有权保持沉默。”
我的身后传来一阵长筒警靴擦过地面时的笃笃声,此起彼落的警笛划破夜空。
“啧啧,为了逮捕我一个弱女子,竟然出动了这么多全副武装的特警!”
颖小姐这种程度的揶揄,在我脸上连最轻微的刮痕都留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