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以其特有的方式发人深省,甚至可以说很吸引人,但是我们仍然要问:如果在一个社区(甚至是故事中的男人认为适合居住的社区)里,邻居们发现是妻子在殴打丈夫,那他们将有怎样的反应呢?我想人人都知道问题的答案。第一个例子将引起人们的关注,第二个例子将招致人们的嘲笑。在16世纪和17世纪的欧洲,村民们曾经用表演讽刺喜剧的形式,嘲笑被妻子殴打的丈夫;他们甚至会让被妻子殴打的丈夫游街,丈夫倒坐在一头驴上,每个人都可以嘲笑他。据我所知,在非洲,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做得如此过分。(也没有任何一个非洲社会烧死那么多女巫--当时的西欧,是一个尤其残暴的地区。)但是在世界的大多数地方,认为一种形式的野蛮行为至少可能合法而其他的全部非法这种假设,是两性之间建立关系的框架。
我想要强调的是,在上面提到的事实和一命换一命的可能性之间,存在着直接的联系。人类学家喜欢用图表的形式来展示优先的婚姻形式。有时,这些图表是非常漂亮的:
双方交表婚制的理想形式
有时,它们具有优美的简洁性,如下面蒂夫人姐妹交换的例子:
如果遵从自己的欲望,人类极少把自己安排到对称的模式中,因为这种对称性会使人类付出惨痛的代价。在蒂夫人的例子中,阿奇亚实际上情愿如此描述:
在古老的体系中,拥有受监护人的老人,无论他多么老态龙钟,哪怕他是一个失去了手脚的麻风病人,他也总是能够娶一个年轻的新娘;没有女孩敢拒绝他。如果另一个男人被老人的受监护人吸引,那么这个人就会把自己的受监护人强行送给老人,以实现交换。那个男人的受监护人就要悲惨地背上老人的山羊皮口袋,和他一起回家。如果她跑回了自己的家,她的主人将把她抓住并殴打,然后把她带回去交给老人。老人很满意,咧嘴笑起来,露出他黑黑的臼齿。“不论你去哪,”老人告诉她,“你都会被带回来交给我;所以别再胡思乱想了,安心定居下来做我的妻子。”女孩烦躁不安,恨不能早一点死去。当一些女人被强迫送给老人时,她们甚至会自杀;尽管如此,蒂夫人也毫不在乎。
最后一句话说明了一切。引用这句话似乎有失公平(显然,蒂夫人还是很在乎的。因为他们知道阿奇亚支持采用立法的方式废除类似行为,但他们还是选他作为首席议会代表),但是它已经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观点:某些暴力行为,在道德层面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一个守卫殴打逃跑的受监护人,没有邻居会冲进来干涉。即使邻居真的出面干涉,他们也只是建议守卫采用更温和的手段,把她交给她的合法丈夫。正是因为女人们知道这是她们的邻居甚至父母将会采取的做法,“交换婚姻”这才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