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公道话,于乐追女孩子的时候也还是愿意花钱的,如果他心情好,甚至也愿意酌情给点分手费。但如果是因为感情破裂的缘故,那些女孩子会很高傲,觉得受伤的是自己的感情,不是几个臭钱所能弥补的。在这种情况下,于乐的钱根本就给不出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他发现对方图的本来就是他的钱,对不起,这时他会马上翻脸不认人,因为他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破费,要么是丧权辱国,要么自己就是傻逼,在这种女人身上花钱等于把钱扔到水里。
经常处于恋爱状态的于乐,婚姻却是媒妁之言。这事还跟虞可人有关,是虞可人给他做的介绍,她是虞可人一个同事的侄女,那时研究生刚毕业,分到一所中学教书。
于乐准备结婚的时候觉得自己已经玩够了,已经可以收心了,他开始向往过一种安静平淡的生活。还有一点,就是初次见面的小王老师让他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
因为是以结婚为目的,于乐这次就没那么猴儿急,两个人谈恋爱谈了一个多月才上床,于乐马上发现她已经不是处女。但他丝毫也没有动声色。对此,他倒是很想得通。小王老师气质很好,长得又那么漂亮,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时是二十五岁,这个年龄要是还没有被开发过,反而会让于乐奇怪和担心。况且,自己以前的女朋友多得数也数不清,他不能对人对己两套标准。
一个人的性能力不仅往往跟性对象有关,还跟当时的精神状态有关。婚后两个人老想着封山育林,又要吃药调养又要计算最可能受孕的日期,于乐与小王老师的性生活只能算还过得去。
他的第一次婚外性行为就发生在小王老师怀孕期间。
怀孕当然是个大事和喜事,小两口第一时间就把小王老师列入了重点保护对象。于乐让还差两年退休的母亲提前办了手续,从另外一个城市过来照顾小媳妇。小王老师更是主动提出来要分床而睡。她摸着于乐的头说,好老公你得忍一忍。要是万一忍不住,可以到外面打野食。不过,你得千万保证做到两点,第一是不能让我知道;第二是必须戴套套。于乐知道小王老师在说鬼话,立即赌咒发誓,说自己要是在外面偷鸡摸狗,干对不起咱孩子他娘的事,那我他妈的就是一头猪。
所以,于乐第一次出轨的时候非常挣扎,好像他要是跟别的女人干了那种苟且之事,自己真的会变成一头肮脏的猪。
(二)
于乐的第一个婚外性伙伴是万法官。
万法官是个离了婚的美丽少妇,在她最眩目的年代,曾被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枝花。
漂亮的女人故事也多,她参加工作时只是一个中专生,不到十年,从基层法院的小书记员一直做到了市中院民二庭的副庭长。据说美人是睡出来的,美女审判员也是睡出来的。坊间传言她的升迁与离异,就和中院孟院长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按照常理,这种女人于乐是怎么也不会碰的。他在司法系统讨生活,要是连中院孟老大的女人也敢碰,那不等于自寻死路吗?再说了,女法官五官虽然很标致,眉眼的棱角却有点硬,似乎少了一点妩媚,不属于于乐特别上心的那种类型。还有一点,就是他那时候已经收心了,当下决心结婚的时候就给自己定了规矩,对老婆必须忠诚不能背叛,这是底线。
于乐是司法工作者,知道任何底线都是不能突破的。婚姻的底线也是应该严格遵守的,否则,它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就会失去“存续”的理由。这个道理很好懂,因为婚姻关系不管是不是以感情为基础,从本质上来看就像是一个公司,丈夫和妻子责任权利对等,两人要么共赢要么共输,这应该是双方必须自觉履行的起码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