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两个人真正的处女作,必将被他们铭记一生。
从那天夜里开始,洪均的爱情才开始落地生根,他爱上了虞可人的一切,包括她的脚丫子。如果她有脚气他愿意跟她一起拥有,他发誓为了虞可人的一根脚趾头可以搭上自己的一条命。
洪均报考本校的研究生是为了虞可人。
洪均简直无法想象,如果他大学毕业分配离校之后,他的虞可人怎么办,他自己又怎么办。他觉得自己会死掉。所以,除了留下来别无选择。他是多么爱她,他的山中仙子,他的女神,他的亲密爱人。
洪均准备考研究生的决定让他班上的同学和话剧团的同仁看不懂。
在他们的印象中,洪均是个文艺骨干而不是一个埋头读书的好学生,老师和同学压根儿就没见他好好上过一堂课,除非实在无聊得无事可干了。洪均自己就多次说过,诗人是不需要读书的,钻研学问是学究们的事。按照他以前的观点,诗人考研无异于艺术生命的自杀,校内校外忙着结社交友的诗人们,必修课选修课考试起来一塌糊涂就是证明。洪均怎么能够这样出尔反尔?再说,话剧团需要他,虽然那次他和虞可人不辞而别让大家很扫兴,但他们愿意原谅他,他们愿意给予他们的爱情以祝福,他们不想让他们的头儿,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的艺术生命就这么死掉,便不约而同地使出浑身解数来规劝他说服他了。
他们没想到洪均会一下子变得那么固执。不,那不是固执,简直是一种堕落。下了决心的洪均很快就辞去了校学生会副主席和话剧社社长的职务,为了断绝与过去那帮动不动就喝酒和嚎叫的朋友的往来,还跑到学校外面租了一间民房。洪均是不敢违反校规在外面过夜的,每天必须赶在熄灯就寝之前返回学校睡觉。大三大四的课已经不多了,不上课的时候学校里找不到洪均的人影。洪均曾经最讨厌外语,大二一考完外语,他就把许国璋的英语教材给撕了、烧了。这时候又找同学借了一套,重新ABC地学了起来。
只有虞可人一个人知道出租房在哪儿,她是那里的女主人,一上完课就直奔他们的欢乐窝。虞可人提前当起了小媳妇儿,每次来都用酒精炉和小铝锅为他做好吃的。其实好吃的菜只有一样,就是荷包蛋,因为从小娇生惯养的虞可人只会这一门手艺。那个时候洪均已经开始学说痞话了。虞可人一来他就嚷着要吃荷包蛋。一开始虞可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放下书包就忙着升酒精炉子。洪均连推带哄地把她弄到床上,手从衣服里面伸进去,揉搓着她的两只小小的结实的乳房,涎着嘴说,我要一辈子吃你的荷包蛋。
一辈子吃一道菜,已经让洪均习惯成自然,他没有腻味,但也没有想到,事隔二十年,虞可人会把自己当着一盘菜端给别人。
他想起了于乐对她的评价——她的眉梢间隐隐约约地透着妩媚与妖娆。
(四)
想起过去的事,让洪均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从认识虞可人的第一天开始,他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想不到,他种下的是龙蛋,收获的却是跳蚤。
是的,从五四青年节那天晚上开始,洪均并立誓要对虞可人认真负责,爱党爱国爱师妹。为了对付怀孕的恐惧,他想尽了一切办法。虽然他看起来老成持重,实际上关于两性知识也非常贫乏,他的所谓想尽办法就是怎样从国营药店的计划生育专柜里弄到避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