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再地在问你,你应该先知道你妹妹自己的感受,我否认过你妹妹是处女没有?没有。对你讲过你妹妹半句轻薄的话没有?也没有。你也可以站在你妹妹的角度想想问题,也许她认为从我这里得到的快乐完全值得拿处女膜去换哩,你肯定没有这种可能性吗?现在男女平等了,用你的话来讲,我搞她的时候她不是一样在搞我吗?你认为她有权利要我买单,我是不是也有权利让她也买单呢?”
“你可真会讲歪道理,你真会说话,你真是无耻!你到歌厅里找过小姐没有?你跟小姐上宾馆开过房没有?有把小姐搞了不给钱的吗?”
“你妹妹是小姐吗?”
“她不是我是。她如果不找你要钱,你也没打算付钱,就像你说的,你们是有感情的,你就得想办法做出安排,起码让她衣食有着落,现在流行一句话你应该知道,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情说爱都是耍流氓。你对她有感情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有实际行动。你如果只要求她跟你睡觉,对她的生活不管不问的,就是对她没感情、不想负责任,你对她又没有感情又不想负责任还想缠着她不放,你就是流氓。你不想当流氓你就必须买单,按次算可以,批发价也可以,这个道理不是一样简单吗?”
“你还要我说多少遍呢?我跟你说过我不负责任没有?我跟你说过我不买单没有?都没有。你要想追究一个人的责任,你就必须先弄清楚他的罪名,你弄清楚了罪名,才能谈到量刑的问题,请问你认为我犯了什么罪?流氓罪?我告诉你,早在1997年流氓罪就已经从我国的《刑法》中删除了。”
“谁要追究你的什么罪?我只是不想让我妹妹再过我一样的生活。刚才我跟你说了,我是小姐,是在歌厅里上班的,坐炮台,谁给钱我跟谁上床,我不想让我妹妹也这样,你知道吗?她要是养不活自己真要去做小姐也没办法,那也应该是几年以后的事,在这之前,她起码得找个人光明正大地恋爱一场吧,找你行吗?”
姐姐上面的这番话有点出乎于乐的意料。于乐不是没有找过小姐,他的法官朋友有些是不收钱的,吃饭可以,洗脚可以,唱歌可以,在保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玩玩小姐也可以。于乐把朋友安排了,自己不可能闲着。或者反过来说,他的那些朋友要是知道做东的闲着,他们也会觉得别扭,玩得不踏实不痛快,或者干脆就不去玩。所以,于乐虽然有许多良家女孩作为性伙伴,有时候也会与朋友打成一片,要解决一起解决。嫖娼是一次性消费,花不了多少钱,最主要的是省事。
小姐是从来不跟客人谈自己的身世的,偶尔谈起来也是满嘴谎言,因为只有借助于那些谎言才能保住自己那所剩无几的可怜兮兮的尊严。她们走在街上也是人模人样的,绝对不想让别人看出是做皮肉生意的。于乐听到姐姐对自己的行当毫不讳言,先就有了一点诧异,心想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傻,难道是表演和煽情?但是,有这样表演和煽情的吗?姐姐脸上一副无助与哀伤的表情,这让她本来娇好的面容显得有点焉。
可能与他的职业有关,于乐平时很注意不让自己陷入到那种同情呀怜悯呀之类的世俗感情之中。狠不了心的人是做不了律师的,或者说成不了一个合格的律师,因为法律是无情的。但于乐本性并不坏,对女孩子还特别容易心软。他自己就对洪均说过,我这一辈子可能就是过不了女人这一关。于乐知道了自己的弱点,就跟它进行抗争。他抗争的方式很独特,不是想方设法远离女人,反而是尽可能多地接近她们。于乐认为需要防备的只有一种情况,就是死心塌地爱上某一个女人,而防止爱上某一个女人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同时与两个以上的女人保持性关系,让自己也搞不清楚到底哪个女人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