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只有关注制度的作用,才能找到解释大分流成因的最佳答案。例如,著名学者道格拉斯·诺斯、约翰·沃利斯和巴里·温加斯特曾提出人类组织模式的两个阶段/模式。6 第一个阶段称为自然状态或“有限权限模式”(limited access pattern),具体特点如下:
经济增长缓慢。
非国有组织数量较少。
政府规模小,施行中央集权,并且未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
社会人际关系由个人和王朝关系构成。
第二阶段是“开放权限模式”(open access pattern),其特点如下:
经济增速更快。
富裕而活跃的公民社会,各类组织机构层出不穷。
政府规模更大,并施行分权制。
社会人际关系受到法治等非个人力量的主导,人人享有财产所有权,享受社会公正、公平(至少理论上如此)。
这三位学者的研究表明,以英国为首的西欧国家,首先从“有限权限模式”转为“开放权限模式”。为实现这一目的,国家必须“制定相应制度,以便精英阶层有可能建立非个人的精英间关系”,然后“为精英阶层创建并保持新的动力,以便在精英阶层内部成功地完全开放权限”。这时,“精英阶层会将个人特权转换为非个人权利……所有精英均被赋予权利构建组织,这里的逻辑关系……已发生改变,从通过特权创租的自然状态逻辑,变为通过准入进行抽租的开放权限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