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文化都会规定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行,故此食品禁忌是文化人类学家最热衷的研究题目之一。芸芸各家之中,已故人类学大师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的说法最令人信服。她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的“肮脏”不是一种东西本身很脏,而是它的位置不对。比如说一双筷子本身或许很干净,但要是把它放在厕所,你就会觉得不对劲了。反过来说,如果把一支牙刷丢进碗柜里,我们也会感到非常不妥,即使牙刷和碗柜其实都弄得十分干净。
玛丽·道格拉斯仔细研究《肋未纪》,发现它表达的其实是犹太人的世界观。在这套观念里面,宇宙是有秩序的,万物各有其应有的属性和位置。水里游的就该有大部分水生动物该有的模样,例如有鳞有鳍;像海参和水母这等不能安稳地摆在正常水族范畴里的异类,自然就是混沌而不洁了。同样的,猪的不洁也不是说它真的有病,而是它违反了陆地走兽的常规,明明既有偶蹄又有趾,偏偏不好好地像其他有蹄有趾的动物那样反刍,这还不叫出格,还不叫不洁吗?
于是我们知道每一种禁忌食物的背后都是一套生物的分类法,是一整套宇宙的秩序。而犹太人的秩序格外井然,他们的规矩分外严格,所以他们能吃的东西能用的烹调方法就很少了(放血是因为任何体液都是不洁的)。可敬可敬。
怪的是许多基督徒也相信凡《圣经》所记皆是真的,《圣经》说神用七天创世,世界万物就真是这七天之内一一齐备;但他们为什么不像传统犹太人那样严守《肋未纪》的规定呢?
20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