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而但凡欲望,总得放置在道德的领域里监视、思考、调节和规管。此所以性总是离不开道德的目光。乱伦和人兽交固然有违常理,大部分人都受不了;即使稀松平常如双性爱与同性爱,在一些人看来也还是不能接受的败德劣行。请仔细想想我们从小接受的伦理教育,里头起码有三分之一是和性欲有关的。
于是问题就来了,既然性欲和食欲都是公认的人类根本欲望,那为什么今天我们仍然会以不齿的目光看待一个性滥交的人,却不会在道德上谴责一个贪吃无厌的人呢?难道只有性欲才和道德相关,食欲却能自由自在地漂流在伦理的世界之外?
看过好莱坞经典惊悚片《七宗罪》的,当记得其中有个胖子死状凄惨,是给人强行喂食撑死的。据片中杀手留下的暗示,这人的罪名是“贪吃”(拉丁文为gula,也就是英文里的gluttony),正是欧洲传统“七大罪”(Seven Deadly Sins)之一。可见食欲过盛和性欲过盛一样,都曾是种罪恶,甚至还是致命死罪,必须受到处罚。其实“贪吃”这个概念指的不只是贪吃,还包括一切过度的沉溺。在基督信仰的价值观里,所有人欲只要不加节制地放纵,所有喜好只要不能自拔地沉溺,都是有罪。而这种纵欲之罪,以食欲为代表,毕竟饮食是人之大欲。
回到中国,情况岂不也是一样?例如“饕餮”,传说中乃是龙的九个儿子之一。龙这种神物又会飞天还能下水,系威系势,生下来的九个儿子却没一个有出息,有的喜欢蹲在屋顶的角落吃西北风,有的则喜欢有事没事背负千斤重物。至于饕餮,则是一种恶兽,见了什么都要一口吞下去,长得面目狰狞,还没有动画《IQ博士》里的“小吉”那么可爱,所以古人把它的样子放在青铜器上,显得很有煞气,或有镇邪之效。
我们都知道“饕餮”就是贪食无度的意思,不是件好事,但它又是怎么变成今天我们所说的“老饕”这么正面的呢?如今若有一人夜夜笙歌,每晚更换不同的性伴侣,我们私底下或许会有点羡慕,但公开表态肯定是否定的。可要是换作一个每晚去不同饭馆进餐,试遍天下美味的家伙,我们却会尊称他为“食家”,或者把“老饕”这个本来很负面的称呼转成对他的恭维。再说不定,像《饮食男女》这样的大众刊物还要以优渥稿酬请他写写心得,号称“食经”呢。你几时见过一个淫欲无度的浪子能够搞出名堂,混得像蔡澜、唯灵、李纯恩这么好,还要在报纸上写“淫经”,替电视台主持旅游“采花”节目?
这个转变,变的其实不是食欲本身,也不是大家对于食欲的态度,而是道德关注的范围。法国大哲学家福柯(Michel Foucault)曾经指出,传统的伦理学和道德哲学很爱讨论“善”和“正义”这些抽象理念,也从来不乏对各种行为好坏的判断和反思;但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却被遗漏掉了,那就是道德覆盖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比如说,你跑步的快慢就与道德无关,跑得快不表示你善良,跑得慢也不表示你卑鄙。一个人的体质与能力并不在道德关注的领域之内。可是欲望就不同了,它始终是道德判断的核心。而食欲渐渐被排出道德规管的范围,说明我们这个时代不再严肃正视人对饮食的欲望,不再觉得需要从这个点上裁决人之良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似乎只剩下男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