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从总体上看,精英仍是迷惘的。时至今日,中国的政治精英本可以是非常幸运的一群,现有体制已积累足够多的恶例,他们只要稍微做点事(比如在任内废除千夫所指的劳教制度、建立民心所向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便足以让他们因此建功立业,留下不朽的名声。遗憾的是,在最近这些年,无雨点亦无雷声,许多人虽然身居高位,却并没有珍惜历史给予他们的机会。至于社会精英,他们当中不乏有心推动社会建设甚至政治变革者,但又不得不在现实的羁绊下踌躇不前——就像河南企业家曹天所遭遇的困境一样,当他宣布竞选郑州市长,得到的教训是他的企业很快被当地税务部门罚税三四千万。
自由与责任
荷马说,“当一个人成为奴隶时,他的美德就失去了一半”。对此,阿诺德补充说,“当他想摆脱这种奴隶状态时,他又失去了另一半”。
人被奴役的时候会失去自己的美德,人争取解放的时候也会失去自己的美德,如此一针见血的对比着实让人赞叹。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人在被压迫时卑躬屈膝,丧失人格,而一旦有力量解放自己时,又变得飞扬跋扈,伤及同类?
从概念上说,它关系到对自由与权利的理解。托克维尔曾经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嘲笑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法国人“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仇恨主子”,也正是因为仇恨大于自由,法国大革命最终血流成河。反抗与仇恨都不等于自由,自由是一种普遍权利,真正的革命不是为了奴役别人,更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建立起一种持久的自由秩序,以便让所有人能够在这种秩序中平等地生活。
从政治上说,它关系到对强力的约束。没有谁甘愿受人压迫,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奴役,不是因为这个人强而另一个人弱,而是因为那里奉行暴力逻辑,强者的力量未能得到约束。在此前提下,弱者不得不屈从于强者。同理,只要这种暴力逻辑不被打破,当有朝一日强者转弱,弱者转强,类似恃强凌弱的悲剧仍会再次上演。暴力的方向发生了转变,但是暴力的结构并没有变化。如阿诺德所揭示的,在暴力的施与受的双重进程中,人类几乎失去了全部的美德。
从历史上说,中国人已经经历了太多“以反抗始,以悲剧终”的革命或者反抗。如果革命的目的不是为了自由,而只是为了反抗或者解放本身,就意味着革命不但没有建立起新的秩序,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新的价值。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哭”,不革命,百姓苦,革命,百姓甚至更苦。当革命因对暴力的迷信而冲出应有的边界,否定人的意义本身,革命不仅毁坏了过去的文明,也迷失了未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