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笨蛋!重要的是逻辑!》3.9 再三重复(1)

笨蛋!重要的是逻辑! 作者:(美)梅森·皮里


说过三遍就是对的

再三重复的谬误,即简单地重复同一观点,而没有进一步提供证据或支撑,却能削弱对方的批判力。这里存在着完全错误的假设:只要一再重复就有可能成真。再三重复利用不断重复,增加论点被接受的可能性,时常在面对众多证据针对一个论点的情况下出现。

这就是蛇鲨出没的地方。我已经说了三次,我再三告诉你的事情就是真的。(事实上,如果有人告诉你同一件事情三次,只是因为他没有其他东西可说。)

问题是,不断重复并不能增加逻辑上的合理性。这样做,只是企图说服听众,或是让对方疲乏以削弱抗拒,或是欺骗对方以为这件事情已经受到某种程度的检视。由于没有进一步阐述论点,所以重复再多次也与事实无关,这样的谬误其实是诉诸心理因素,而不是诉诸理性。

“可是老师,那不是我干的!”

“但史密斯,这把弹弓是你的。”

“可是老师,那不是我干的!”

“而且有人看见你捡起石头。”

“可是老师,那不是我干的!”(这样的对话可以无止境地进行下去,除非对方使出撒手锏,以“诉诸武力”[ad baculum] 速战速决。我们可以观察到,如果史密斯可以想出其他方法,情况可能对他比较有利。)

那些全然不足采信的政治教条,并非基于理性理由,而是用再三重复的谬误堆砌出来的。举例来说,如果一个社会能为大众带来经济繁荣,并给予一般人过去被视为是富人才能享有的特权,你将很难说服别人这种状况叫做“剥削”。幸好,你并不需要说服别人,再三重复的效果就在不需要争论或证据,只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指控,最终总有人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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