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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哲学导论》第二节 仁(1)

剑桥中国哲学导论 作者:(新加坡)赖蕴慧


孔子之前的文献只是偶尔提到“仁”。【陈荣捷全面探讨了孔子之前“仁”的用法(1955:295-319)。】按照最初的用法,“仁”指某种雄性或阳性品格,特别指君王所具有的此类品格。例如,《诗经》中有两首关于打猎的诗,“仁”用来形容两个猎人(“洵美且仁”【英译:“handsome and ren”(Schwartz 1985:51)。--译注】)。在《尚书》中,“仁”指的是君对民仁慈。然而,到了儒家那里,“仁”逐渐变成了一种具有人道特征的道德品质。这样,我们就不会感到奇怪,“仁”在早期儒家哲学中有很多不尽相同的用法:一般意义上的人道,人所独有的人性特质,或者作为人类基本美德的恻隐心。“仁”涉及很多方面,但最基本的乃是指人的一种天生的性情,或者说,一种过集体的社会政治生活的倾向。这层含义也反映在汉字“仁”的写法上:“仁”由两部分组成,左边是个“人”字,右边是个“二”字。这意味着“仁”指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性。因此,“仁”常被英译为“benevolence”(良善)、“love”(爱)、“humaneness”(仁慈)、“humanity”(人道)、“human-heartedness”(人心)、“compassion”(恻隐)或“sympathy”(同情)。【陈荣捷认为,孔子是把仁理解为一般美德的第一人(1975:107)。】然而,《论语》中的“仁”涉及多个层面,最近的一些英译都避免把它等同于任何一个英文词。我们接下来就讨论仁的不同面向。

仁与爱

何谓仁者?“子曰:‘爱人。’”(《论语·颜渊第十二》)理雅各(Jame Legge)(1815-1897年)是一位在华基督教传教士,也是较早把中国典籍译成英文的汉学家,他曾试图把儒家的仁与基督教的爱等同起来(Legge 1893-1895,vol.1)。孔子的“仁者爱人”之说把仁解释为一种普遍的、无区分的爱,这一点可能正符合理雅各的意图。然而,《论语·里仁第四》有言:“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这是说,仁者评价他人时做出了区分。不仅如此,孔子还明确说了他厌恶哪几种人(《论语·阳货第十七》第二十四章)。一者提倡博爱,一者有区分地评价他人的品质,二者之间是否有抵触?孔子还说,要用正直而非恩惠回报怨恨,这时我们也能感觉到一种相当严厉的审判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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