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认识自己,接纳自己》人定胜天只是传说吗(15)

认识自己,接纳自己 作者:(美)马丁·塞利格曼


· 幸福感 · 笃信宗教 · 沮丧(消极情感作用)

· 自我接纳 · 传统主义 · 自我控制

· 饮酒及滥用药物 · 冒险精神 · 支配欲

· 专制 · 犯罪行为 · 外倾性 对瑞典的500 对双生子(包括同卵和异卵的,也包括分开抚养和一起抚养的,现在都已是中年人了)进行的大规模研究结果也差不多。

被领养的孩子

除了研究分开抚养的同卵双生子外,还有一种方法也行之有效,那就是通过比较被领养的孩子亲身父母及其养父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很多。丹麦有着最完整的领养记录,所以丹麦的人口记录是研究先天遗传与后天教养关系的最好资料。研究者研究了1953 年在哥本哈根出生的所有男孩的生父与养父的犯罪记录,以及这些孩子的犯罪记录。

研究结果发现如果生父和养父都没有犯过罪,那孩子的犯罪率是10.5%。如果养父犯过罪而生父没有,那孩子的犯罪率是11.5%,然而这个差异并不显著。由此可见,罪犯抚养孩子,并不会增加这个孩子犯罪的可能性。

如果生父(孩子出生最多六个月就没再见过他)是罪犯,但养父不是,那孩子的犯罪率是22%。“犯罪基因”让犯罪率整整提高了一倍。如果生父和养父都是罪犯,孩子的犯罪率会升到36.2%,是生父没犯过罪的孩子的三倍。

这些数据表明犯罪有着先天的生理性因素。犯罪是能够遗传的,这真是让人吃惊不已。而其他相似的研究也得到同样的结果:大部分的人格特质都具有高度的遗传性。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Copyright © 读书网 www.dushu.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19699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