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可以是我
苏格拉底说:德性即知识。两千多年后,我一个朋友说了一句貌似对称的话:笨是一种人品。
说笨是一种人品,大概是说,愚蠢常常不是智力不及,而是选择不去运用智力。也许因为利益,也许因为懦弱,也许因为“温暖的合群”,或者干脆因为懒惰,一些人选择荒废甚至屏蔽智力。在各种荒废智力的表现中,有一种是在迫害他人或为迫害他人摇旗呐喊时,竟然想不到:其实“他”也可以是我。
最近李庄律师在王立军、薄熙来出事后的表现颇让人感慨。他表示,尽管他曾被重庆方面“黑打”,但仍然愿意给王、薄等人提供法律辩护或咨询。李庄这种不计前嫌的胸襟令人感动,但不知王与薄如果得知此话会作何感想。当年他们陶醉于“打黑”的热情却忽视嫌犯基本权利时,可曾想到:眼前这个人,这个在更大的权力面前陷于无助和恐惧当中的“他”,也可以是明天的我。
“他也可以是我”,是普遍人权理念的伦理前提。康德的“绝对律令”,意指只有当一个道德准则可以被普遍推广及他人时,才构成道德准则。奇怪的是有的人似乎通过推理就能明白这个道理,有的人却需要通过亲自倒霉才能恍然大悟。糊涂似乎也可以理解,“怎么能给‘坏人’权利?我反正又不是‘坏人’,所以剥夺‘坏人’权利跟我有什么关系?”。知识分子们在“镇反”中万马齐喑,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反右”来临时他们就成了“坏人”;农民在土改斗地主时斗志昂扬,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人民公社运动中他们有谁想藏私粮,就成了“坏人”;干部们在历次肃反中火上浇油,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文革”一来,他们就成了“坏人”;造反派在打倒走资派时声嘶力竭,因为他们不是“坏人”,结果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时,他们也成了“坏人”。这么看来,每个人离“坏人”都只有50米远,说不准哪天就会“失足”。
好人变成“坏人”之后,开始痛感权利之可贵与权力之可怖。陈独秀身居党魁位置时曾为暴民焚烧《晨报》报馆而叫好,晚年成了政界边缘人之后,却认为言论和出版自由没有阶级之分;胡长清在位时享受着权力的无限风光,被抓之后开始感慨新闻自由之可贵;不知道管制中的王立军和薄熙来怎么想,我猜他们肯定希望自己有律师和证人,律师不被关押,证人不被胁迫,家里的财产和物品不被展览,媒体上不出现“××死,百姓欢”这样的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