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砷、铅、镉本来就是化妆品禁用成分
这条微博里列出了汞、砷、铅、镉对皮肤的危害,这让许多人误以为这些重金属也是化妆品的组成成分。但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禁止使用汞、砷、铅、镉以及这些物质的化合物作为化妆品组分。也就是说,这些金属是化妆品的禁用成分,它们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化妆品的成分列表中。
不过,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化妆品有可能被汞、砷、铅等污染,因此对于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化妆品卫生规范》还规定了总量限值。
化妆品中有毒物质不得超过表1 中规定的限量。
表1.化妆品中有毒物质限量
常见污染物 限量(mg/kg) 备.注
汞 1 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铅 40
砷 10
甲醇 2000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7. 化妆品卫生规范,3
可以看到,关于汞还有1 条备注。备注中提到的“有机汞防腐剂”(苯汞的盐类、硫柳汞)在化妆品中,只能被用于眼部化妆品和眼部卸妆品中,其浓度限值均为0.007%(以汞计),并且要在化妆品标签上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