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鱼的信物之禁忌之恋》五、深海的印记(10)

人鱼的信物之禁忌之恋 作者:惊鸿


一通介绍下来,这些人的名字我一个也没记住,倒是明白了一件很惊悚的事,路一居然是这个集团下属某个电子公司的市场部主任!

“你居然有正当职业?!”我震惊得忘了要掩饰。当然,我本来也不擅长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

“什么意思?”路一很是不满地斜了我一眼,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合着在你眼里,我就是个全职流氓?”

一直以来,我真就是这么认为的。

“我这人其实挺有能力的。”路一突然来劲儿了,“这一点从小就能看出来。”

我暗中撇嘴,可不从小就有能力呗,还穿着开裆裤呢,就能组织一伙小屁孩团伙作案,去偷人家小卖店的冰糕……

“你知道我年满十八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吗?”路一继续追问。

“祥林哥,你又来了。”我实在忍不住,望天翻了个白眼,在座的人至少有一半都露出了和我一样的表情。

祥林哥压根儿不理会我的挖苦,兴致勃勃地继续跟周围的观众们爆料,“我拿着户口本一溜儿小跑去了派出所,软磨硬泡,使出了浑身解数,终于唆使那个头戴大盖帽的帅大叔把路嘉明改成了路一……”

“改错了,”我继续叹气,“少了一横。”

旁边有人笑出了声,路一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茉茉,我发现我一直都被你伪善的外表给蒙蔽了,原来你这么坏啊。”

我也笑了,跟这些人在一起,我的情绪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了。

随着天气一天天转冷,我的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

当那个人的情绪如同一幅展开的图表,每一次的起伏都能清清楚楚地传递到我的脑海里,我很难相信他是真的离开了。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就好像他走了,可是他的一部分还留在这里。

耳朵上肿起的包慢慢的由软变硬,碰到的时候也不会那么钻心般的疼了,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它还是会变得滚烫。比如我有一次认错了人,追着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疯跑了两条街的时候,耳垂上就好像贴了一块烙铁似的,疼得我直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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