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3月,周恩来总理指示被免予起诉的日本战犯分三批释放。6月21日,中国政府宽大处理了第一批日本战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在押日本战争犯上中正高、大矢正春、川田敏夫等335名职务低、罪行轻、认罪表现较好的次要战犯免予起诉,即行释放,待命遣返回国。该决定是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作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签署了免予起诉书。决定宣布之后,受到宽释的日本战犯们当场流下了眼泪。
决定书宣读完毕后,检察员对免予起诉的人一一点名,并当场同中国红十字会的代表办好了交接手续。中国红十字会表示愿意执行中国政府的委托,尽力解决这些日本战犯在回国途中的困难。
在随后的几年中,中国对收押在中国的日本二战战犯逐步进行了宽大处理,到1964年3月6日,释放了最后三名日本战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这一举动充分表明了中国人民希望同日本国民与政府发展友好关系的愿景,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爱好和平的善良本性。不过,中日两国的友好关系要靠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如果双方都能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那么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