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机构中的官职都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所有官吏都由皇帝任免或调动,领取国家俸禄,他们互相牵制,互相配合。秦王朝的国家机构,充分显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特点。罢诸侯、兴郡县,在地方行政体制上是一个划时代的变化,为中国行政区划的管理奠定了新的基石。秦的中央官制与地方统治结构为后代所延用,对东亚地区产生深远的影响。
除了建立上述一整套统治机构和各种制度外,秦王朝还推行了一系列巩固统一、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和措施,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统一文字。秦王朝制定的圆形方孔的铜钱,一直为此后的历代中国王朝所沿用。文字的统一,规范书面语,不仅在规范政府办公程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汉语各种方言的差异始终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汉语方言的发展呈融通而非裂变的趋势,应该说,都得益于秦始皇对文字的统一。
此后的中国虽然屡经战乱与分裂,但当年秦朝统治的范围总是能重新统一为一个国家,这不能不说是秦统一留给我们的宝贵历史遗产。
两汉基本上继承了秦王朝的政治体制,但从中央到地方,也有许多调整和变化。
在三公九卿体制下,丞相作为政务官之长,权力极大,可以选拔官吏,弹劾百官,制定奖惩,甚至是驳回皇帝的某些不合理的指令。由于权重事繁,丞相直属的吏员队伍也十分庞大,西汉时甚至达到326人。为了限制丞相的权力,汉武帝开始逐渐将决策权赋予自己的近侍尚书,组成以大将军(兼录尚书事)为首,尚书、侍中等参与的“中朝”,因其在宫中办公,也被称为内朝。相对地,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体制也就成为了“外朝”。由于决策权逐渐受到侵蚀,丞相府越来越成为单纯的执行机构,丞相在朝廷中的地位也在逐渐下降。
汉武帝时期,不过是中国历史上削夺丞相权力的漫长过程的开始,而这一过程的最终结果是完全废除了丞相这一官制。汉武帝开始用内朝剥夺丞相的决策权,这为后来东汉的宦官专权埋下了伏笔。
在地方统治体制上,西汉与秦的区别在于,秦朝实行的是比较单纯的郡县体制,而西汉则部分地恢复了分封制。
早在楚汉相争时期,刘邦为了分化瓦解项羽集团、调动各地实力集团共同对项羽作战,陆续地分封了八个王,因为他们与刘邦没有血缘关系,姓氏不同,而被称为异姓王。刘邦的这种做法在当时显然是权宜之计,因此,在西汉建国以后的六七年内,他就通过种种手段,消灭了除长沙王吴芮之外的其他异姓王。在扫除异姓王的同时,刘邦又陆续地分封了九个他自己的兄弟子侄为诸侯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