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男人范儿》14.日记本:敬惜字纸 洗净铅华(2)

男人范儿 作者:高松元


到了初中,发现原来以前写日记,真能提高作文水平,作文在班上都是数一数二的。而且,那时候大老粗的男生都开始春心荡漾,初恋的风气非常泛滥。那些男生文笔太差,都央求我替他们写情书,报酬就是带我去街上打游戏机。因为这样的诱惑,初中三年,我大概前前后后替别人写过十几封情书,而且真的有几对后来都交往了。不过,遗憾的是,基本上一个月不到就宣告分手。这也难怪,连情书都不会写的男生,实在是情商严重低下,女生看到我写的情书,心花怒放,但是跟他们交往下来,少则一星期,多则一个月,发现原来是草包一个,于是急忙改弦易辙,紧急刹车了。

后来由于学习忙,就很少写日记了。不过,记日记的习惯还是养成了。最迟也要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记下一点内容。从高中以后,开始好好保存自己的日记。日记本也开始统一地买黑色软面的,线装的不能是胶印的,易于保存。

老表子也是一个写日记高手,他几乎是天天写。不过,我们后来发展到,写日记关于一天发生的事,往往是一笔带过,提纲式的,看到就能回忆起来。而我们思考的东西,往往在日记里长篇累牍地写。

老表子的一个朋友在杂志社工作,偶尔地看到他的个人思考日记,颇为震惊。没想到在上海这样一个喧闹的现代大都市里面,还隐藏着一位沉思者。稍做整理,作为专栏刊发,效果非常好。自己的日记换到了稿费,这恐怕是老表子做梦都想不到的。

最近几年,尽管工作相当繁忙,但是写日记还是没丢,家里也积累了十几本日记本,有时翻翻,一幕幕的记忆就涌入眼前,恍如昨日。

记得我女儿出生的那天,我记下了一段日记。妻子出院后,无意看到,很感动,还特地打出来,贴在了网上。日记如下,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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