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是我写的!’
“他的话,使我又惊又喜。
“他的夫人于若木同志看了手稿,也说是陈云同志写的字。
“据陈云同志说,这是遵义会议结束不久,他向部队转达遵义会议时写的传达提纲……”
这下子,手稿的来历查清了:又是出自陈云笔下!
这份手稿,是在遵义会议后,陈云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各军团干部会上传达遵义会议决议的传达提纲。这份手稿,成了关于遵义会议的极为重要的历史文献。
经胡乔木对这份手稿进行考证,认为这份手稿形成于遵义会议后不久从云南省威信县到贵州省仁怀县鸭溪镇的行军途中写成的,因此写作时间为1935年2月11日至3月11日这一段时间内。
陈云看了胡乔木就这一问题写给他的信说:“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但我同意你们考证的时间。”
这样,这份提及许多前所未知的关键性史实的手稿,署名陈云,先在《中共党史资料》第六辑上发表。接着,在遵义会议五十周年纪念日── 1985年1月17日又全文公开发表于《人民日报》。
陈云手稿的发表,一下子澄清了许多关于遵义会议争执不休的疑案……
陈云手稿指出:遵义会议“经过三天,完成了自己的决议”。由于从周恩来的一份电报中已查明遵义会议是1935年1月15日开始的,“经过三天”,也就是1月17日结束。这样,遵义会议的日期查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