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一本书拿起来看完以后,再看第二本书的时候,第一本书就离他远了一点;看到第三本书的时候,第一本、第二本离他又远了一点;到了第十本书,前面第九本书,尤其第一本书已经离他十万八千里了。所以宋朝人把这个现象叫作“渐行渐远渐无书”,“书”是书信,我离你越远越久,我的信写得越少,表示感情已经淡了。一个人读到第一百本书的时候,他还能记得多少第一本书里的精华?当时花时间看过,可是事后大部分忘记了。我李敖看书很少会忘的原因是我的方法好。什么方法?心狠手辣,看的时候剪刀、美工刀全部出动,把这本书五马分尸。好比这一页或这一段有我需要的资料,我就把它切下来。背面怎么办?背面内容影印出来,或者一开始就买两本书,两本都切开。结果一本书看完了,这本书也被我分尸分掉了。
现在我看书以不影印为原则,因为影印很花时间,基本上我是一开始就买两本,看的时候按照正背面把它切下,虽然比较费钱,可是节省时间。切下来的资料怎么分类呢?我有很多夹子,在上面写上字就表示分类了,好比我写“北京大学”,夹进去的就全部是北京大学的资料。我不断用这种夹子分类,可以分出多少类呢?几千个类来,分得很细很细。一般图书馆的分类,好比哲学类、宗教类、文学类……宗教类又分佛教、道教、天主教等。我李敖分类分得比这个更细,好比“天主教类”还要细分,修女算一类,神父又算一类;神父里的同性恋算一类,还俗的又是一类。好比发生了一个跟修女同性恋有关的新闻,我要发表感想的时候,把这个夹子里的资料一打开,文章立刻写出来!换句话说,一本书被我大卸八块、五马分尸完,我并不凭记忆力去记它,而是用很细致的分类方法,很有耐心地把它钩住,放在资料夹里,这样我就把书里面的精华逮到了,你这个资料跑不掉了。
有人说你李敖知道那么多,博闻强记,一定是记忆力好。我今天告诉大家,不是我记忆力好,而是我读书方法好。读书的时候一开始你就不能偷懒,不能说我舒舒服服躺在那儿看书,看完这本书以后纸上还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不对!这本书要大卸八块、五马分尸,进入我的资料夹以后才算真的看完了。如果一本书看完以后还是新的,不算看过,当时是看过,可是浪费了,你不能够有系统地逮住书里这些资料。可是照我这个方法,可以把你看过的书的精华全都抓出来扣在一起。这就是我的“土法炼钢”读书法,看起来笨笨的,可事实上是我的科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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