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对了解的需要(2)

生命的真相:葛吉夫的第四道 作者:(瑞士)珍妮·迪·萨尔斯曼


10.自我观察

如果我希望了解自己,首先要让我的头脑在进行观察的时候不歪曲事实,这需要我全神贯注。而要做到这点,我必须有想要了解自己的真正需求,必须让头脑在观察的时候排除一切干扰。我从未能够在行动中观察自己。我从未觉察到自己正在以机械的方式运作着并乐此不疲。我需要认识到我的体验和知识会让我走弯路,会妨碍我观察自己。能够观察到这些就是了解自己的开始。

我希望去体验我内在的每一个念头、每一份感受,但我的注意力却总是到处乱跑。我没有一个念头是完整的,没有一份感受会有最终的结果。我的感受在不同的对象上摆荡,被牵着鼻子走,像奴隶一样。在这种持续的活动中,我无法发现这些念头和感受的深刻含义。我的反应必须慢下来,但我要怎么做呢?我无法强迫自己,这只会制造冲突并让我的努力付之东流。当我集中注意力进行观察时,这个动作本身就可以使反应的速度慢下来。如果我的注意力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内在的形象、语言的限制,不受知识的限制,感受的活动就会慢下来。在某个片刻,我甚至有机会在反应发生之前觉察到念头和感受的升起。我觉察到它们就是一些事实。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了解“事实”是什么——它是我无法改变、无法回避的事物的本相。这才是真实的!由于我的兴趣点只在于去觉察,而不会介入,于是这些念头和感受的真正意义就会浮现出来。真相对我来说才是重要的。在这样的状态里,我的认知停止了,我只是在探寻。我要如何了解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呢?通过跟随。要了解本我,我就必须跟本我在一起。我必须跟随它。

葛吉夫告诉我们自我观察的必要性,但这个练习几乎完全被人误解了。通常我在观察时,都会从一个点去观察,我的头脑会投射出观察的想法,想象出一个与观察对象截然分开的观察者。观察的想法不是观察本身。觉察不是一种想法,它是一种行为,一种觉察的行为。在这里觉察的对象就是我自己,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它需要被辨识出来才能过上一种特别的生活。这种观察并不是由一个固定的观察者去观看一个观察对象,它是一个完整的行为,是一种当我们不再区分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不再从一个点来观察时才能获得的体验。这时,我们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情感,一种对了解的渴望。这是一种拥抱所有所见之物的热情,它对一切都感兴趣。我需要去觉察。当我开始觉察时,我会爱上我所觉察到的一切。我密切地、全然地与它们接触,彼此之间不再分裂。我了解了它们,正是这种新的状况给我带来了这种了解。我意识到自己的本相,接通了真爱的源头,真爱是存有状态的一种品质。

我真实的本相只能被一种精微的能量——一种我内在具有觉察力的智慧——觉察到。在我寻常的思维与这种智慧之间必须有一种明确的关系,前者必须服从后者,否则我就会迷失在思考的内容里。我的内在不能有任何冲突,无论这个冲突是多么微小,否则我就无法觉察。这个冲突指的是一方面我有了解自己本相的需求,而另一方面我的头脑却只顾自己,我的心也是如此,身体的紧张把我和身体感觉之间的联系切断了。当我发觉自己迷失在黑暗里,我就会感受到对清晰、对洞察的需要。我感受到觉察的必要性,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它不同于因为今天的状态不如昨天而产生的想要改变的渴望。随后,那些身体里的紧张就会逐渐地自行消退。头脑的觉察不再寻求一个结果,身体也会向更高等的状态敞开。于是,能量变得自由起来,一种内在的实相显现了。冲突就此消失。我觉察……就是这样……我只是觉察。

没有冲突的观察就好像是在用目光跟随一股湍急的水流、一股洪流时,我们需要用目光对奔流的水作出预测,看到每一个细小波浪的运动。没有时间去构想,去命名,去判断。不再有任何的思考。我的头脑变得安静而敏锐——很有活力但又很安静。它的觉察不会有任何扭曲。静默的观察会产生理解,但真相必须首先被觉察到。秩序产生于对混乱的理解。在让自己成为那个混乱的同时在混乱中保持临在会让我了解到一种新的可能性,一种事物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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