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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病》“顺风车”的法律风险(3)

中国社会病 作者:李松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对于私家车主而言,车辆运行开销本质上属于不得不付出的沉重成本,顺路搭人并不额外增加成本。车主可以以低于出租车运价的价格招徕顺路人,顺路人也乐得省下一笔钱,使二者结成了“唇齿相依”的关系,这也就是顺风车的生存土壤。

“顺风车”可信吗?

无疑,顺风车在方便了乘车人、减轻了车主经济负担、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有偿顺风车是非法营运吗?出现安全意外如何处理?谁来管理顺风车?这些问题同样困扰着这一新生事物。

首先,有偿顺风车难以摆脱非法营运的嫌疑。有关部门人士认为,在现有的法规和制度约束下,有偿顺风车就是非法营运。北京市交通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认为,在国外,顺风搭车现象比较普遍,但车主一般不向搭车者收取费用。国内的一些顺风车车主向搭乘者收取一些油费,或搭乘者主动付部分油费,都属于没有办理任何证件的交易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客运市场,是有关规定所不允许的。

北京某出租车公司一位副总经理认为,既然搭车的过程中存在金钱交易,并且收益人没有纳税,实际上就是“变相黑车”,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尽快想办法遏制这一现象的蔓延。

“顺风车不是黑车,只是有些黑车会打着顺风车的旗号行黑车之实。”朱月华是北京一家电视台的编导,她的话代表了大多数市民的看法,“顺风车不以营运谋取利润为本职,它向搭乘人收取一点费用主要用于车主购买汽油和车辆维护,与专营载客、以利润为生的营运车辆有本质区别。不能因为顺风车分流了一小部分公交车、出租车的乘客量,进而可能影响一些部门的既得利益,就对其进行干预甚至封杀。”

其次,一旦出现交通安全意外,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解决纠纷?”据保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私车一般都买有乘客保险,但是现行的保险并不是对一切情况下的乘客风险都进行赔偿的。因为私车是按非运营车投保,车主顺风载客挣钱,属运营性使用车辆,已超出了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条件,即被保险人已违反了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有权对乘客保险责任予以免除。

对此,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却认为,顺风车如果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上责任险等险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免赔需要有合同依据和法律依据,并负责举出顺风车营运的证据。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由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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