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受术者的精神状态差异及其受术情况。那些对催眠术不甚了解的人们总以为在受术者将要睡觉之际实施催眠术效果最好。其实,情况恰恰相反,在受术者疲劳欲睡之际最不宜,也最不易实施催眠术。究其原因,此时的受术者或因过分疲劳而进入正常睡眠状态,或因过度疲劳而注意力涣散。所以在这两种情况下,催眠施术都很困难。而当受术者精神饱满之际,注意力最容易集中,易于接受催眠暗示。
第五,受术者对催眠术的信念差异及其受术情况。“心诚则灵”常被人理解为是唯心主义的一种表现。其实,对于以心理暗示为机制的催眠术来说,成功的一半是来自于受术者的“心诚”——即怀有一个正确的信念,催眠术是有益无害的,催眠术能帮助自己解除心理上的疾患。有人认为,催眠实质上是自我催眠,是自己把自己导入催眠状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句话正确无误。因为,它道出了一条真谛——若无受术者坚定正确的信念,催眠师很难将受术者导人催眠状态。事实上,在催眠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受术者的紧张与不安,是由于受术者缺乏对催眠术的正确信任引起的。
台湾催眠大师徐鼎铭先生在其所著《催眠秘笈》一书中指出:心理上具有“五心”的人,不宜对之施行催眠术。所谓“五心”就是:反抗心,即不相信或根本否认催眠术,或怀疑催眠者的能力,故意前来试验者。由于心理上已持不相信态度,所以很难催眠。好奇心,即有些人不知催眠的方法及感应程度,而是出于好奇心,以治疗或参观的名义,存心前来试验,因此感受性低。恐怖心,即有些人由于缺乏对催眠术的科学认识,受到种种不实流言的影响,时时对催眠师与催眠过程作提防,催眠的效果当然就不会好。批评心与研究心,即受术者是以存心批判与研究的想法而来的,因此难免有诸多挑剔。这不仅会影响施术者的心情,更会动摇受术者的信念而致功败垂成。虚伪心,即看似迎合施术者,其实反给催眠施术带来很大困难的心理。总之,有上述五种心态的人,都会对实施催眠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
第六,受术者受暗示性能力的差异及其受术情况。我们已经知道,在正式进行催眠施术前,催眠师都要对受术者的受暗示性作一番测量。这一必经的程序本身就透露出一条消息,受术者的受暗示性能力直接影响到催眠施术的效果。据国外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大约有5%的人根本无法进入催眠状态,哪怕是浅度催眠状态。在这一群体当中,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受暗示性极低的人。
总之,受术者自身存在诸多差异,决定了他们在催眠过程中必有种种心态与表现。作为催眠施术的对象,受术者的这些心态与表现有些会促进催眠施术的顺利进行,有些则妨碍催眠施术获取良好的效果。因此,这些心态与表现很值得催眠师与受术者的高度重视。
在准备阶段,受术者常因自己即将陷入全无知觉的催眠状态而感到不同程度的紧张与不安,由此而产生一些抗拒反应。这些反应又常以抱怨客观条件,如周围环境不安静,椅子太高、太硬,自己身体上有所不适等等而反映出来。其目的是想逃避或延缓接受催眠术。此时,催眠师针对问题之所在,一方面,尽量满足受术者的要求;另一方面,应着重在以各种方式消除受术者的紧张与不安感上下工夫。
另一种情况是受术者采取较催眠师更为“激进”的态度,根据自己对催眠术的一鳞半爪的知识,主张采用某种方法,或者抱怨催眠师所采用的方法不当,应当如何如何等。对于受术者所提的方法,催眠师不妨考虑其可行性,同时也要婉言指出其所提的方法有哪些是不符合催眠术规律或不切实际的。总之,催眠师应努力建立起一种以催眠师为主导的合作关系,而受术者本身也应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惟此,催眠施术才能顺利进行。
此外,受术者有时也会一味依靠催眠师,主观上不作任何努力与配合。这种态度同样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