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是一位很有经验的青少年案件辩护律师。作为律师,他曾为一个罪名是射杀同伙的十五岁少年辩护过;还为几个为吸毒去抢劫的十几岁的未成年人辩护过。但他还从来没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孩子辩护过——一个儿童。事实上,他没怎么和小孩子们接触过,对于他们的理解,唯一的“参照物”也只是自己童年的经历。
“还没逮捕他,是吗?”丹尼尔问道。
“眼下还没有。有些事还不大对劲。待会你就会看出来。他很清楚在那个被害的小男孩身上发生了什么……我看得出他知道。直到给你打过电话之后,我们才找到他母亲。她大约二十分钟前来到警察局。她说自己一直在家,可身体不舒服,所以刚刚听到这个消息。我们已经申请搜查证,准备搜查他们家。”
丹尼尔发现,特纳红润的面颊向下耷拉了一下。
“这么说,他就是这起谋杀案的嫌疑犯?”
“没错,就是他。”
丹尼尔叹了口气,从公文包里拿出便笺簿。身上的衣服潮乎乎的,他觉得有点冷。警官向他简要介绍了命案,以及相关证据和目前审讯那孩子的细节。
被害男孩名叫本·斯托克斯, 星期日下午在巴纳德公园的儿童游乐园玩时,被人打死在一个草木丛生的角落里:脸上有被砖头击打的痕迹,眼眶被打碎。凶手将尸体掩藏在木制儿童游戏屋下面,并用砖头、树枝和树叶盖住了他那张破碎的脸。星期一清晨,游乐园的一位年轻工人发现了尸体。
“星期日晚上,本的母亲就报警,说儿子失踪了。”特纳说,“孩子当天下午是骑着自行车出去的,家里人不允许他离开新月区。可她出去找孩子时,连人影都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