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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激励:谁有本事谁吃饭(3)

国富了!幸福呢? 作者:高强


“大同制度”就是这样一个“好的初衷”,然而,现实覆手即化焦土,结局变得惨痛。农民的生存与人民公社的政治理想发生冲突,城镇里的企业同样面临消极怠工、活力不足的尴尬。企业是清一色的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有听命上级行政命令的厂长,厂长是不管赚钱与否的,他只关心政治升迁,更实际一点,厂长也不懂得怎么赚钱;厂子也不是具体的个人所有,而是国家的;大批劳动力看着热闹,实际上干多干少一个样……

那个年代的生产者,创造财富全凭高尚的道德与狂热的政治热情,这当然是无法持久的。

计划经济体制就是这样一个违背常识的政治理想,虽然在当时,这种制度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朦胧不清的权利界定,将人们的创富愿望透支殆尽。

既然出力不出力吃到的都是同一碗饭,那谁还愿意多出力呢?归根结底,产权必须厘清,人的创富积极性才会迸发,这才是亘古不变的规律。

1981年,经济学家张五常就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中谈到:“产权结构是界定一切经济制度的基本要素,这包括各种约束和局限条件。社会里的每一个人,都会为适应各种约束条件而互相竞争,相互影响。倘若制度有所改变,竞争的规则便会随着改变。所以,与其用‘主义’或‘资本’这类字眼来形容中国将来的路向,我们倒不如谈产权制度的改变。中国可能永远不会以‘资本主义’国家自居,甚或使用‘私有产权’这一类字眼。我的推测不外是,中国将来所采用的产权结构必然与私有产权制度极其类似。”

此时,中国政府也终于下定决心进行改革。为期30年的改革开放,说到底,就是一个放开产权的过程,把财富创造许可发放给每一个人,谁有本事谁吃饭。

从最初打破僵局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92年的国企改革,无一不是对产权的深入界定,而每次重新界定产权,都能换来全新的经济腾飞局面。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1993年11月11日~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召开,提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是官方首次将产权这个概念明明白白地提到了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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